一青年与一邻居女子发生关系后,女子提出要钱洗澡,男子掏出钱后觉得有嫖娼之嫌,竟残忍地将对方杀害,并抛尸小巷后逃离。昨天,这名青年被南京建邺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转自搜狐 现年19岁的刘某,中专毕业后在南京打工。去年7月,刘某因盗窃被判刑,今年1月刑满释放。2月14日下午5点多,刚刚与女友分手的刘某,回到暂住地睡了一会。起床后,刘发现对门搬来一个年轻女子,遂上前与其搭讪,谈话中得知女子名叫芳芳(化名)。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刘与芳芳渐渐熟了起来。吃完晚饭后,刘某把芳芳带到自己的租住房发生了关系。 转自搜狐 一番缠绵之后,芳芳向刘要钱称要出去洗澡。芳芳回家拿了衣服,刘掏出100元钱给她。芳芳接过钱,正准备出门,却被刘拦住。刘觉得自己就像在嫖娼,准备拿回钱。可芳芳不同意,两人遂发生了口角。刘十分恼火,绕到芳芳的身后,趁其不备扼住芳芳的脖子,并将其压在床上,直至芳芳不再动弹。然而,刘担心芳芳还没完全死去,于是用手机充电器线绳缠在她的脖子上,打了个死结。确定芳芳死了,刘某才解开线绳从床上爬起来,并用挂锁将房门锁上。 转自搜狐 次日凌晨1时许,刘再次来到芳芳的房间,用大衣将尸体裹好扛在肩上。当他扛着尸体来到一个垃圾堆旁时,发现有保安朝他这边走来。他赶紧将尸体放下,假装情侣般抱在一起。当保安用手电筒照亮时,吓得他拔腿就跑。15分钟后,警察来到刘的租住地查看暂住证,并询问了他一番。刘某感觉此处不宜久留,第二天上午10点多,刘坐车到了沭阳,并在沭阳一理发店学徒。4月初,走投无路的刘潜回南京后被警方抓获。 转自搜狐 本报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张慧俊 转自搜狐 《江南时报》 (2003年05月24日第四版)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