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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款1191万的“重庆第一贪”被执行注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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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5:4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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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10月29日电(记者黄豁)建国以来重庆市最大的贪污案28日进行终审公开宣判:侵吞公款达1191万元的原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经理胡启能因贪污罪被执行注射死刑。
据查,胡启能在担任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权,通过以公司联营的形式,多次向其他单位转卖进口化肥配额指标或实物化肥,将总共1191万元的公司利润款,划进了自己的腰包。案发后,检察机关追回赃款870余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查明: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胡启能在担任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农资总公司13.7万吨进口化肥的配额指标转卖给广东省珠海市农资总公司,后要求该公司总经理陈某将利润款中的491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交给其个人。1997年3月至下半年,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1999年3月至同年7月,胡启能又多次将3万吨、4万吨和6.5万吨的进口化肥配额指标,分别转卖给广东省从化市农资公司、广东省汕头市农资总公司和广西广源贸易公司,同时将本应由重庆市农资总公司获得的50万元、180万元和320万元利润款占为己有。1999年4月至10月,胡启能又通过这种方式从中国农资广州公司拿到150万元利润款。
由于胡启能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重庆两级法院都判处胡启能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胡启能的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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