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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诈弹”消息判刑两年 成都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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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0日03: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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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武法记者赖永强)为报复商场总服务台接线员,林燕忠居然谎称商场有炸弹,造成商场一度紧张,警方紧急出动搜索。林本以为这是个玩笑,但他这个玩笑开大了。昨日,成都武侯区法院适用《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新罪名,对首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当庭作出宣判: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9岁的林燕忠系福建人。今年5月11日下午,他给在成都人民商场武侯分场上班的女朋友打电话,总服务台服务员因太忙没有去叫,当晚,林“突发奇想”决定给商场总服务台服务员开个“玩笑”以此报复,便打电话谎称:“你们商场有一枚炸弹!”服务员立即给领导汇报。武侯警方火速派警察进驻商场疏散顾客,戒严搜寻炸弹达几个小时。随后,警方很快查到打进电话“报料”的是福建一个电话号码,便赴福建将林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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