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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改革的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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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3日02:23 人民网-华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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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航管理体制改革分为三个阶段,改革始终贯彻着推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的主线:
1987年到1994年为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的改革中,国家对原来政企合一的北京、上海、广州等6大地区管理局进行改革,先后成立了6大骨干航空公司,组建北京、上海、广州等6大机场,把航空运输和通用机场分离出来,成立了华北、华东、中南等6大地区管理局。这一阶段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是,打开了民航的市场大门,相继成立了16家地方航空公司。
1994年至1998年是第二阶段。这一阶段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改革机场建设和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民航、地方以及民航与地方联合建设和管理的模式。空管体制改革开始进行,1994年,中国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成立。1996年2月,全国民航6大地区空管局相继成立。1996年6月,京沪和沪穗航路由军队管制交由民航管制。
第三阶段改革是近年来拉开的对直属航空公司重组、民航行政管理体制、空管体制、机场管理体制和民航公安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这项改革以6大集团公司成立为标志,进入实质性操作过程。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2年10月23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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