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是两小无猜的兄妹,成年后竟生恋情,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同居生活。两人的父母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含泪走上公堂,依法拆散了这对“鸳鸯”,这是近日禹州市法院审结的一起婚姻纠纷案。 小明和小兰原本是堂兄妹,由于小兰的父亲赵某膝下无子,小明15岁时就按当地风俗过继到叔叔家。当时赵某在离家有百余里的煤矿工作,其妻又忙于田间农活,比小兰大几岁的小明自然就挑起了照顾小兰的重担。后来,一家3口随父进城后,在陌生的环境里,两人更是形影不离。1998年,小明接替赵某上班后,夫妻俩发现两个孩子的关系有些不太正常,但由于他们是兄妹,也就没太在意。直到1999年春节,当女儿向父母说明要与哥哥结婚时,夫妇两人才慌了手脚。他们先是苦口婆心劝告,声泪俱下哀求,后又以断绝父女关系相威胁。铁了心的小明小兰不但不听,反而背着他们分别骗取了单位介绍信,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外租房公开过起了同居生活,并且生育了一个女儿。眼看两人越滑越远,万般无奈的赵某夫妇含泪把他们告上了公堂。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明和小兰系堂兄妹关系,二人同居并以欺骗手段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被告的婚姻属无效婚姻。故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其婚姻无效,并建议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了他们的结婚证书。记者王宏业 通讯员娄玉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