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3月28日消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为了广开言路,革除旧习,摒弃一切形式主义,该院今后对当事人送来的牌匾和锦旗,将一律谢绝。 据法制日报报道,罗湖区法院院长斐洪泉说明了谢绝的三条理由:一是当事人所感谢的事,是法院应做的工作,是依法审判、公正执法的题中之义;二是牌匾、锦旗所载内容有限,缺乏说服力,也难于真正起到表彰和激励的作用;三是诉讼是双方当事人参与的活动,一方过分赞誉的行为,可能引起对方对法院的误解,影响法院的公信力。因此,罗湖法院欢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采用书面形式对法院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包括表扬。 斐洪泉表示,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罗湖法院还将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该院还将聘请一批作风纠察员和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经常化的监督。(李伟雄、张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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