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尹有为 房立
今报讯“是今报吗?我是日本一家船务公司的中国人,如果小婷需要帮助,可以来找我。”前天本报报道的沈阳女孩小婷在日本被抢劫后险被强奸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市民打电话到报社发表看法,更有几十家网站、媒体转载,将事件传播到世界各地,日本《中文导报》打来的越洋电话,表示由衷钦佩小婷,并希望采访小婷。除了大量关切,这一事件同时激起了关于“贞洁”观念的碰撞。
正方一辩:捍卫尊严无可非议
市人大代表冯有为:从捍卫尊严的角度,女孩的作法无可非议。由于有些非常事件无法预测,对于年青的女孩子应该有抗争意识,如果自己年青力壮,有机会制服犯罪分子是最好的选择,但有的人年老体衰,与罪犯分子搏斗的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因此要根据现场情况随机应变。犯罪往往是在受害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生的,一些受害人受害后闭口不谈此事,我本人是不赞同的。只有勇敢的站出来,才能避免更多的人受害。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最终战胜邪恶。
正方二辩:中国人不可侵犯
沈阳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张雪阳:我赞同这个女孩积极抗争的作法,这个留学日本的女孩子的坚强意志非常值得现代年青人借鉴。一个女孩子独自生活在异国他乡,将面临着许多困难和诱惑。以前在网上看到一些文章,个别中国留日学生由于种种原因堕落到红灯区,这种行为已经完全背离了求学求知的轨道,对此我在心痛之余,感觉到留学海外的学子更应该捍卫中国人的形象。小婷誓死与力量体重都强于自己的歹徒搏斗,并让施暴者没有得逞,是一种精神的力量在支持着弱小的女孩,她用实际行动表明中国人即使在异国他乡也是不可侵犯的,她的行为让日本人感到尊敬,更值得国人骄傲。
正方三辩:保“贞洁”没错
零售商人王汉东:保卫自己的贞洁的行为是没有错误的,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将来的丈夫负责。小婷的抗争保存了自己的贞洁,也为自己赢得了尊严,试想一下如果犯罪分子得手,社会对此事会怎样看?新时代的女性应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在美国曾经流行了“性自由”之说,现在,他们又提倡“贞洁”,这说明,无论社会怎样发展,保护自己的贞洁没有错误。
反方一辩:自杀保贞洁不妥
沈阳大学学生毕涵君:作为一个同龄人,我非常同情她的遭遇,也为她的坚强而感动。一个身高不足1.6米的女孩,却能与1.85的色狼奋勇抗争,是一种心理与意志力的较量。试想一下,一个女孩一旦遇到歹徒立该就被吓得四肢无力,怎么与恶人搏斗。作为女孩子自身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事要冷静,与犯罪分子周旋到底。犯罪分子本身也是作贼心虚,如果遇到受害人的誓死反抗,犯罪分子就很难得逞。不过我不赞成她宁可自杀也要保贞洁的办法,这种作法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一旦被侵犯,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悍卫自己的尊严,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反方二辩:与民族无关
大学教师代美玲: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漂泊在外,会添了许多挂念。毕竟国外的生活需要她来自理,这就要求她首先提高自我保护,要临危不惧,在面对恶徒时,如果不能力敌,就要用智慧取胜,捍卫自己的尊严。而不应该向小婷那样莽撞出击,幸好歹徒逃走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另一方面,我觉得将这个事件提高到民族的高度来谈,不太合适,因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出现类似的刑事案件,这与民族无关。
反方三辩:贞洁与品质无关
饭店服务员李艳红:我觉小婷的说法有待商榷,小婷说如果自己失去了贞洁就自杀有些偏激。生命是宝贵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单是因为失去贞洁就要去死,不但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生她养她的父母。小婷在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够勇敢的去战斗,可以说她的勇气可嘉,也值得人们尊敬,但她后期所说的话却显示出她的精神上的脆弱。如果她真的受到侵害,不法分子反而逍遥法外,那就太不值得了。因为“贞洁”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品质的优劣,不能为几千年的,已经老朽的观念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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