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醉酒丈夫打残妻子判刑10年赔偿30万
2002年9月29日21:5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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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9月29日电(江淮)丈夫醉酒回家,欲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妻子不从,丈夫恼怒之下把妻子打成重伤,造成严重残疾。28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对这起家庭暴力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妻子林某经济损失近30万元人民币。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指控称,今年5月2日凌晨2时左右,吴某喝醉酒回家,欲与妻子林某发生性关系,妻子不从,两人发生争吵。吴某先用拳头猛击林某后背颈部,再扯住林某头发,用力将其头部往墙上撞,致使林某颈椎及胸椎骨折脱位,造成脊椎实质性损伤,影响脊椎功能、肢体活动功能,而且造成大小便功能严重障碍。因此请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同时经法医检验鉴定,林某伤情属重伤。
林某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诉称由于吴某的伤害行为,致使她高位截瘫,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共计约30万元人民币,但同时请求法院对吴某从轻处罚。
庭审中,吴某对自己实施的伤害行为供认不讳。经法庭调解,吴某同意赔偿林某经济损失约30万元人民币。同时吴某辩称自己并非故意伤害,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吴某的辩解不予采纳。(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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