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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未婚同居者寻求援助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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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07:32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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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某自1989年开始与男友同居,已有一男孩13岁,由于长期受男友暴力,不堪忍受折磨,近日到妇联来咨询如何解除关系。记者了解到,在南京市妇联近期接待的信访案件中,反映事实婚姻引发问题的情况越来越多。妇联有关人员认为南京未婚同居现象比较多,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据南京市妇联维权部负责人介绍,南京未婚同居情况比较普遍,大都以年轻人为主。也有一部分人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现在视为事实婚姻。以前到妇联来反映情况的大都是合法妻子,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当事人前来求助的渐渐多起来,甚至有人要求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
据妇联工作人员介绍,从反映的情况看,这些来访者之所以以同居形式生活在一起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认为只要双方感情好,有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并不重要;二是外地来宁打工人员为了逃避当地计划生育检查,不在户籍地领结婚证也就不用回去进行妇科检查;三是男方以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迫女方以同居的方式共同生活。上述三种原因无论是前二种女方自愿同居,还是第三种女方被迫同居都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造成的。(记者刘海琴)(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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