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1月16日讯】 红网连续报道的常德劣质电器夺走两命一案最近又有新情况:一审被告丁某、陈某也对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的一审不服,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1年,常德市武陵区两夫妇被假冒伪劣的热水器夺走年轻的生命后,武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丁某、陈某及追加被告邓某、肖某赔偿受害者家属41万元。一审结果后,受害者家属及一审追加被告均表示不服判决。
近日,一审被告、常德市13中教师丁某及他的母亲陈某了也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丁某在《民事上诉状》中称,一审中列他为被告,属主体错误;判他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属株连无辜。陈某在《民事上诉状》中称,原判她承担赔偿责任,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根据,她不应对本案承担赔偿责任;原判责任认定不合理。
受害家属徐厚望要求法院公正、公平判决此案,维护受害家属合法权益。徐厚望他寄给记者及有关部门的《控告状》中还表明,他请求有关部门追究个别执法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并要求个别执法人员对受害家属停止侵害,收回影响,赔礼道歉。
(作者:刘怡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