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可按套销售 深圳新版预售合同有望年底颁
2002年6月20日08:2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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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借助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最近就《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广泛征集消费者意见,结果有200余名消费者点击建议。该局房地产处负责人昨日(6.19)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深圳市房地产业管理部门首次通过网络征集公众意见,年底,新版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望颁布,商品房按套销售将在深圳逐步推广。
据了解,商品房按套销售已经成为国际惯例。但当前我国绝大部分消费者在购房时都按照套内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计价方式购房。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面积纠纷已经成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最主要的一个矛盾。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套销售可以简化公摊面积的分摊方式,同时这也是适应“入世”、与国际通用惯例接轨的需要。
据了解,深圳市房产部门早在1994年就推出了购买商品房的示范合同文本。多年来,该文本已历经了多次修改。尽管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消费者制订了购房合同的示范文本,但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有权力要求开发商必须执行这个合同。消费者在购房时与开发商如何约定,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者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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