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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模评选开始 欢迎非公企业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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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7日15:3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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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表彰先进,弘扬时代精神,南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00—2002年度市劳动模范。市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十六大的精神,欢迎个私经济业主、外企员工参加评选。
本届市劳动模范共评选450名,比上届略有增加。评选规定要求候选人必须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包括下岗创业、再就业先进个人和非公企业人员。
政府要求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两个文明建设第一线。评选的劳动模范中,一线职工不少于30%,农民为20%,领导干部不超过15%,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评选在群众性总结评比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逐级择优推荐。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经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候选人如被举报,推荐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宗迅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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