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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律师、公证行业建立诚信等级评定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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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6日17:1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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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3月6日电(徐扬 王炳坤)记者从沈阳市司法局了解到,沈阳市于6日起在全市律师、公证行业建立诚信等级评定机制。
根据沈阳市司法局出台的有关实施方案,从3月6日起成立专门的考核评定机构,制定量化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公证员划分为AAA、AA、A三个诚信等级,律师分为90分以上、以下2个等级。
同时,在律师行业建立不良记录查询和通报制度,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定时公布,对严重失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除给予处罚外,还取消已获得的与诚信有关的各种荣誉,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年检或停止执业;完善客户信任机制,强制律师事务所推行律师责任保险制度,不投保不予注册。方案实施后,将对全市109家律师事务所逐家进行审核。
方案还制定了公证行业10条诚信执业标准,规定公证处出现假证或错证率超过万分之二的、公证员出现假证错证的或支付公证联络费、协办费、代办费的,将取消评定的资格;公证员立功受奖、评定职称要严格依据诚信记录;每年12月对公证处、公证员评定一次,一周内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违规人员或机构定期披露。
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柴德信说,近年来投诉律师、公证行业违反职业纪律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为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律师、公证行业诚信等级制度势在必行。(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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