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廖怀凌报道:从今天起,“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9月1日后,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由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组织,原“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自动消亡,其印章将封存上交省政府。昨天晚上9时08分,鉴定委员会完成了广东省最后一场医疗事故鉴定。 昨天下午2时30分到晚上9时08分,广东省卫生厅组织了全省最后五场医疗事故鉴定,本报记者现场直击了最后三场医疗事故鉴定。 下午4时30分开始的医疗事故鉴定是昨天唯一被鉴定为事故的案件。59岁的女当事人因“子宫内膜癌”,于2000年8月31日上午在湛江某大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下午5时左右,病人出现剧烈的腹痛,到晚上9时,血压已经低到测不出来。院方以为是“低血容量性休克”,只给病人输血输液,没有请专家会诊和做其他积极有效的治疗。到了次日凌晨1时,病人再次休克后,医院才为她实行了紧急剖腹探查,这时病人肚子里的小肠已经大部分坏死,结果病人90%的小肠被切除,剩余的小肠不足以维持正常的消化吸收功能,发生了“短肠综合征”。该案件被湛江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技术事故”,双方不服。 昨天下午,七名专家出席了省卫生厅组织的鉴定会。专家发现,从病人中午12时30分手术后返回病房到晚上9时10分病人血压降到“0”之前,医院提供的病历里居然没有任何病情记载,专家认为这是病情观察或记录缺陷,术后观察不严密。此外,病人发生休克后应该警惕小肠坏死的可能,主管医生没有及时请相关科室专家会诊,以致病人丧失了抢救时机。鉴定组七名专家昨天下午一致投票裁定为“三级技术事故”,主管医生为直接责任人。对于病人家属提出要索赔1900229.96元、对当事的医生给予行政处分,并勒令该医院“停业整顿”等要求,专家指出不属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昨天下午和晚上进行的其余四场鉴定均不构成医疗事故。 “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卫生厅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说,广东省医疗事故鉴定连年翻番,1997年全年只有三宗,去年就超过200宗,今年头七个月受理的就与去年全年的总数持平。鉴定委员会近一个多月来不断组织各科专家加班加点,有时从早上8时鉴定到晚上9时半,现在总算把所有受理的案件鉴定完毕。目前剩余50多份鉴定报告还没完成,会争取在9月1日前发出。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家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刚刚下发《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已受理但尚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要尽快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完成的案件,9月1日后按新的原则办理: ———县(市、市辖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鉴定或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首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设区的市(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鉴定的,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首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的,移交负责再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 ———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经对受理的案件全部鉴定完毕,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移交,将告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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