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为教育“产业化”提个醒
2002年9月29日02:3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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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人们承认与否,如今教育的产业化进程在加快都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据前不久《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791所中学中,有200多所靠招收择校生增加收入,而且仅这200多所中学今年的入学收费总值就高达10亿元以上。这个数字如果以目前学校的投入产出比来核算,其利润率要比一般企业高上几十倍、上百倍。
尽管从目前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以及学校投入资源来看,择校生都不能算是学校工作的重点,择校生对通过正常途径考进来的大多数学生来说,也应该说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可是,择校生又确实是学校收入的大头,有了收入总比没有收入好,收入多了总比收入少了好,学校的收入关乎着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这对学校工作思路、行为方式的影响必然也是实实在在的,对传统教育向企业化模式的转变也是潜移默化的,谁也不能无视这一点的客观必然性,其实也没有必要以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来掩饰它。笔者以为,作为一项新兴的产业,有关部门应该从以下方面对目前教育系统中的“产业化要素”予以关注:
一是赋税问题。既然认定教育的产业化或“准产业化”这一事实,政府就应该对其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赋税政策,而不能任由教育主管部门自定一个“哪一类学校收费全归自己,哪一类学校上交教委百分之多少”的政策那么简单。有了收入就要纳税,在这个问题上,学校当然也不能例外。
二是行业规范问题。收了费就要提供服务,而提供服务就有一个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因为某些供求关系的失衡、某些“行业特点”的复杂性而成为法规空白。据笔者了解到的一些信息表明,在“复读热”、“择校无门”等现实环境下,一些学校对收了高额复读费、择校费的学生,却往往并不当回事,照样是流水线式的“常规化生产”,对学生及其家长“投资回报”的期待心理,从来没有、也不想作出什么承诺。如果从“产业化”的角度说,这权责显然是不对等的。
三是法律空白问题。尽管目前的“教育产业化”还仅仅显出雏型,是“产业”又不同于传统产业,其复杂性、行业性、相关综合性等,必然会令现有法规对相关问题难以做出合乎法律精神的裁决,所以同样需要补上这个空白。
既然教育走向产业化有其一定的客观必然性,那么,承认它的存在,规范其行为,推动其发展就成了未来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中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来源:人民网 2002年9月29日(责任编辑: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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