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市物价局昨天向全市发布公告,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公告规定,经营者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停业整顿。经营者不执行规定限价等法定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的最高可处40万元罚款。另外对于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抬高等级、变相抬价、违法牟取暴利、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均规定了相应的从严处罚办法,并将公开曝光。物价部门同时还开通了12358举报热线,同时公布了各区县物价局的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物价部门表示将同时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药品监督、商贸、粮食等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联系,促进行业自律。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者依法从快、从重进行处罚。(宁佳 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