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02年8月16日08:43 长江日报
|
长江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给予朱小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朱小华在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巨额贿赂达数百万港元;违反规定,个人决定、批准将数亿港元贷给他人,给光大集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鉴于朱小华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