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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律师承诺“三包”搞“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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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8日12:2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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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律师承诺“三包”搞“三陪”
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陪酒陪赌陪开心,省司法厅为此开展专项整顿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自9月份开展整顿律师队伍专项活动以来,共接到41宗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355%。整顿期间,省司法厅专门组织了14个小组,对省内7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实地检查,发出30多份整改通知书。
突出问题首推收费
省司法厅指出,全省律师队伍归纳起来存在着五大问题,其中以收费问题最为突出,如收费过高、乱收费、收费只开收据甚至写白条等。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服务质量问题。“收钱不办事”,马虎应付,甚至因工作失误导致该赢的官司却输了。极个别律师执业过程中甚至出现作伪证、妨害作证、向司法人员行贿以及教唆当事人作伪证、行贿等问题。
此外,有的律师很不负责任地向当事人承诺“三包”(即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与司法人员关系不清,甚至搞“三陪”(即陪酒、陪赌、陪开心),存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而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及行为规范也有待加强。
建立律师诚信制度
据悉,省司法厅最近出台措施,以抓好律师诚信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
据了解,律师诚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与通报制度,凡有不良行为的律师所、律师,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向社会披露;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因违法执业或有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法律服务人员负赔偿责任;全省统一使用省司法厅印制的律师所与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确规定律师对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写明投诉电话;建立诚信奖惩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对失信者严加处罚。
收费可能全省统一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为巩固学习教育整顿律师队伍专项活动的成果,管住律师乱收费和收钱不办事,我省司法部门参照其它省市,正酝酿出台《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相关处罚条例,对律师收费实行明码实价,对于违反规定者,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依法查处。镜头
违规律师所内部管理混乱
在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记者跟随有关部门前往一些律师事务所,发现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实在太松了。
镜头一:案件资料随意堆放
在教育整顿期间受投诉最多的广东环球××律师事务所内,检查人员发现该所的合同、发票和印章管理混乱,为一些不良律师私自接案、自己收费提供了方便。
该所内没有建立登记制度和档案统一管理制度。通常是一份档案两处管理:由经办律师管理业务档案底稿,行政人员管理合同、发票、委托书等资料。甚至没有办理业务档案归档工作,案件资料随意堆放或由律师个人存放。
该所律师龚某最近被当事人投诉,称其私自收下20万元律师费,却只打了张白条。省司法厅在对其作出停止执业的处罚前举行听证。龚某在听证会上辩称,在外办案只好打白条代收,事后已由事务所开具收据。但他始终未能举证。
镜头二:辅助人员竟也接案
在君和×律师所内,检查人员发现一财务账本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经分析,该律师事务所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
除了财务问题,检查人员还对该所的管理之混乱表示震惊。该所对非律师人员管理不严,甚至放任他们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在该所的委托合同中,记者发现律师一栏中,竟填着没有律师执业证的辅助人员的名字。据了解,这家律师所内部规定,只要所主任同意,可以指派非律师人员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
镜头三:印章没人管随手盖
有的律师事务所合同、印章、账目管理混乱。在成×、国×等律师事务所,印章未设专人管理,平时印章放在主任那里,如果主任出差就开空白合同留给会计。
博×、永信××等律师事务所印章虽有专人管理,但没有统一登记,谁盖了都不知道。案例
无良律师吃了被告吃原告
案例一:私自收费两头代理
广×实业公司“遇律师不淑”吃了大亏,公司负责人对聘请的吴律师的评价是:“吴某太黑了,真正是吃了被告吃原告!”
原来,广东粤×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某一直担任广×实业公司的法律顾问。1996年,该公司被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某银行告上法庭,吴某代理诉讼,掌握了广×许多原始材料。
该案一波几折,到1999年由法院再审时,吴某竟出人意料地担当了原告银行的代理人,与原东家广×公司对簿公堂。虽然广×即时提出异议,法院合议庭采纳并予以制止,但为时已晚,广×因此而在诉讼中居下风。
省司法厅经查证,吴某在1996年1月至1997年12月担任珠海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还以执行费、工资等名义先后从该公司领取人民币共计3·45万元,并未上缴律师事务所。
吴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私自收费和双方代理,省司法厅给予他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3·45万元。
案例二:法院开庭不见律师
花了银子请律师,等到法院开庭时,律师竟然无影无踪,,结果法院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把案子作撤诉处理。惠阳李老板愤怒地说:“律师收钱不办事,把我可害惨了!”
2000年,李老板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欲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经朋友介绍,他委托了广东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某代理诉讼。
此时的陈某身兼两职,既持有广东联×发展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又在广东汇×律师事务所以该所律师名义承办案件。
陈某接案后敷衍了事。开庭当日,李老板早早到了法院等候,可千盼万盼就是寻不到陈律师踪影。法官传唤多次无人应答,最后宣布原告撤诉。李老板只能干跺脚。
司法行政机关还查实,陈某在2001年1月,未经申报批准,私自设立所谓“君×律师事务所”,并在其租赁的写字楼门口设置有明显标志。
陈某跨所办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应诉,私自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今年4月,省司法厅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做出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出谋划策诱导串供
有些律师为了经济利益迎合当事人的无理要求,放弃应有的专业立场和法律原则,或是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为当事人制作假证甚至诱导刑事诉讼当事人串供,到头来自食其果,触犯刑律。
深圳市广东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1997年5月接受了犯罪嫌疑人邹某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为了帮邹某洗脱罪名,他借到看守所会见邹某之便通风报信,将邹某称未参与抢劫,邝某可证明其不在案发现场的情况告知有关人员钟某,并让钟某找邝某“沟通”,暗示让邝某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为了计划完美实施,李某还亲自出马,与钟某两次找到邝某,并将其虚假证言制作成会见记录,及时告知被关押的邹某。
最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辩护人妨害作伪证罪,终审判决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由于李某受到刑事处罚,省司法厅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李从此不能从事律师职业。
案例四:收钱十万只打白条
1998年刘某在某律师事务所从业,接受当事人李某的委托,担任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辩护人,双方背着律师事务所,私自签订委托合同。此后,刘同另一位律师及一名聘用人员,先后两次向当事人李某收取律师费共计人民币12万元,但每次都只开白条单。
后来,刘某另立门户,开办了广东江×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但一直未与当事人李某补签委托合同及补开合法收费票据。
由于刘某承办业务不通过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收费不开合法票据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的规定,深圳市司法局给予刘某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调查
行贿律师一年查出23人
律师行贿是省司法厅整顿律师队伍专项活动查处的问题之一,记者日前从广州司法行政专家咨询组研讨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广东省某市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执业律师行贿的案件,涉案律师有23人,涉及到省属、市属等18家律师事务所。
行贿律师特点年纪轻学历高有经验关系广
涉案的23人当中,30多岁的有19人。他们虽然年纪较轻,但大多工作时间较长,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关系,是当前律师行业的骨干力量。23人当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19个,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大部分是法律专业毕业,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
行贿目的都是要求关照或胜诉,行贿时间多发生在开庭、审判、执行等程序的前后。在司法程序启动前行贿是为了尽快启动程序或是提前要求关照;在司法程序启动后行贿是为了达到胜诉等目的。
23人行贿的次数共有60多次,一人对多个法官行贿的现象不少。一次行贿的数额一般是几千元到上万元。有些律师与法官交往时间很长,有的原本就是同学、同事,认识了十几年。
律师行贿方式长期感情投资突击送财送物
行贿律师的行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有的是通过多年的同学或朋友关系进行长期的“感情投资”,有的则是突击给原本陌生的法官送上各种名目的好处费。
一、饭桌送红包“沟通”
大多律师与法官本来并不熟悉,关系也不密切,而是通过中间人的介绍认识,然后开始交往,最终两者的关系发展为不正当的经济来往。
案例: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某代理一宗民事案件,打听到该案的主审法官是李某,但又苦于不认识,于是通过另一名法官周某约李某出来吃饭“沟通”。在饭桌上他送上3000元的红包,希望李某在办案时给予“关照”。
二、长期进贡“感情投资”
不少律师与法官或是同学,或是校友,或是某进修班的同窗,交往甚为密切,有的甚至有长达十几年的交情。逢年过节,律师不失时机地送一些购物卡、红包、礼品给法官,作为细水长流的“感情投资”。
案例: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某,知道某法院法官肖某喜欢打网球,就投其所好,经常约肖某打网球,一次就送给肖某价值5000多元的全套网球运动器材、名牌运动服。
三、突击奉上“办事费"
为了让法官在程序上加快速度,让法官尽量采信自己的证据,不少律师千方百计贿送财物等,并美其名曰“办事费"。
案例:广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代理一宗民事案件,明确对当事人说,打官司除了证据充分以外,还需要给法官送若干“办事费",才有可能顺利地打赢官司。
四、案件审结送“感谢费"
当事人一方胜诉或者达到自己的某些要求,代理律师就寻找机会对有关的法官表示感谢。还有些法官在审判案件中,有意识地介绍熟悉的律师给当事人,如果一旦代理成功,律师自然会投桃报李。
案例: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代理一宗民事案件,一审胜诉对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张某找到某法院二审主审法官王某,要求维持原判。事后,张某从代理费中拿出7000元,送给王某作为感谢费。
五、报销消费发票
有些律师更是变成法官的小钱柜,为法官报销餐饮、购物等发票。
案例:增城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某,接手一宗二审案件,与某法院主审法官王某接触以后,王某陆续拿吃饭、桑拿、娱乐发票给其报销。被查处时,梁某已为王某支付了近两万元。
六、怕受阻给“提成"
大多情况下,律师贿送财物给法官是心甘情愿,但有些也是出于无奈,为了案子顺利,消极“进贡"。
案例: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刘某在执行一宗标的达100多万元的案件时,向律师开口索要执行费用30万元,律师不肯满足,就发难马上中止执行,造成当事人一定损失。
律师行贿原因权利未得保障同业竞争激烈
据分析,律师个体素质不高、行业管理不力是行贿的重要因素。
律师属于自由职业,律师事务所的成员及律师资格的取得,虽然采取严格准则主义制度,但在管理方面却缺乏强有力的措施。不少律师认为自己是社会上的自由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其次,同行竞争也是行贿的主要原因之一。广东律师业务量虽然很大,但同行之间竞争相当激烈,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于是,与法官保持良好关系容易在竞争中突围出来,取得案源。目前,不少律师都以与某某法官熟悉,关系好为荣,甚至把这种关系作为承接案件的筹码。
调查的23名律师行贿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水平高的,按实力,他们可以拿到案源,但由于律师行业中存在着权钱交易的不平等竞争,为了多分一杯羹,得到更大利益,他们也加入到行贿的行列中来。大部分行贿的律师属于这种情况。另一种是水平低的,他们往往没有真材实料,只能通过挂靠、拉关系、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案源。
律师的一些权利未得到有效保障,如调查取证权、会见权、阅卷权未有很好落实,他们在法庭上的诉讼地位难以体现,部分律师试图通过行贿打赢官司。
专家开出良方法规尽量量化加强行业管理
遏制律师行贿、净化司法环境迫在眉睫,专家、学者和司法实践者开出了几道“药方"。
一、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充分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会见权、阅卷权、诉辩权等诉讼权利,让律师得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当事人服务,在开庭前积极主动搜集证据,在庭审中充分展示,有理在法庭上讲,有证在法庭上举,是非在法庭上辩,不用在法庭外走“后门"。
二、减少法律“灵活性"
立法更细致,操作性更强,减少模棱两可的法律条文,对法律规定中可以量化的条文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量化,减少法官灵活性。
三、加强律师行业管理
律师管理存在漏洞,如搞内部承包制,“挂靠制",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注重业务学习而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等。律师管理部门应严格管理律师队伍,对无牌、无证或违规操作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做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一经查实吊销牌照
律师行贿涉及数额达到立案标准,一律从严处理,把害群之马清出司法界。未构成犯罪的,交与司法行政部门处理,对违法偷漏税或行贿、教唆作伪证的律师,一经查实应一律取消执业资格。
五、建立严密举报机制
律师与法官不正当的经济来往,比较隐蔽,必须建立严密的举报制度。凡是主办法官与有关律师在案件审理期间,在非办公场合私下接触,任何公民都有权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就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加强律师对法官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只要律师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法官有不公正审判倾向,并不需要取得充分证据,就可以要求法官回避。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赖颢宁图:
专家呼吁充分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会见权等诉讼权利,让律师得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当事人服务。本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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