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北京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本市水、电、气、热、通信、邮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和正常运行。 转自搜狐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负责确保各类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具体工作。维护、抢修单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作业;对车辆和携带的工具、材料要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出现故障的居住小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作业人员尽快完成维护和抢修任务。对于涉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抢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作业人员作业。 转自搜狐 在本市非典型肺炎重点隔离区内,确需进行城市基础设施设备维护和抢修的,有关单位应报所在区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重点隔离区指挥部同意。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隔离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作业人员离开重点隔离区时,应做好消毒工作,并接受卫生防疫部门检查。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