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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当事人当庭撕毁借条 被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
2002年4月12日11:0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通讯员李洁玲) 4月9日,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宗离婚案时,当事人朱某在家人的鼓动下,竟然当庭将一张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条撕开两半,幸好法官及时阻止,她才未能将证据进一步撕碎。为严肃法庭纪律,荔湾区法院当庭对朱某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

  据该案的主审法官杜爱华介绍,今年38岁的朱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十几年了,因种种事端致感情不和,朱某诉至荔湾区法院要求离婚。前天上午,该案在荔湾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两人都表示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下。

  法庭质证阶段,李某向法庭提供了一张两人在去年9月向李某的母亲借钱5.8万元的借条,证明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按照程序,法庭将借条给朱某看。看完后,朱某说,她虽然在借条上签了名,但并没有借钱。法庭遂宣布待法庭审查后再确认该借条是否作为证据使用。

  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朱某的父亲和兄弟姐妹大声闹哄起来了:“别承认,承认了就要还钱。撕了它(借条),撕了它!”朱某犹豫片刻,竟当庭将手里的借条撕成两半。她还想继续撕碎借条,杜法官赶紧将借条从她手里抢过来。

  随后,杜法官告知朱某,此举已属藐视法庭,法庭可以对她处以司法拘留。朱某的姐姐不以为然地说:“这是民事案,用得着拘留吗?”朱某见有姐姐撑腰,拒不承认错误。这种情况下,荔湾区法院遂宣布对朱某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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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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