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这个有史以来以改造别人为目的的国家机器,正在经历五十年来最大规模的自身改造 □本报驻京记者 赵凌 ●改革信号 中国近700所监狱的监狱长即将卸下他们厂长或经理的职务,彻底回归监狱管理者的本分。这些此前忙于为监狱的生计奔波的监狱长被有些学者批评为———丧失了国家刑罚机构的尊严,“不幸沦为生产队长和民工头子”。 中国监狱在经历了五十多年的平静后,首次出现颠覆性变革。其改革的主要矛头对准监狱体制,目的是让监狱回归本质———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来赚钱赢利。 司法部提出:要建立两套既独立运行又有机联系的新型监狱工作体制,一套是新型监狱管理体制,主要任务是执行刑罚、改造罪犯,按照《监狱法》运行;另一套是新型监狱企业管理体制,主要任务是为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场所和生产岗位,可以参照《公司法》并结合监狱企业特点运作。 与此同时,除体制变革之外,相关的监狱形态和理念也在悄然变化。 9月15日,一个不事张扬但规格和权威度甚高的“中国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在南京悄然落幕。50多名人权专家、法律学者及高层监狱管理机构官员与会。新华社报道说,这是中国学术界和官方首次就保障罪犯的权利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朱穆之说,监狱是人权公开受到限制的地方,容易发生对人权状况的忽视和侵犯。因此,监狱人权如何保障,可以说是一国人权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著名人权专家董云虎表示,“这次会议是一次成功的创举”———“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中国重视监狱人权保障的强烈信号和信息。” 更早之前,北京市开始试行罪犯日常放假制度,而让罪犯回到社区服刑的名为“社区矫正”的大胆改革也在更多的地方开始试行。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的监狱从体制到观念到形态,一场深刻的变革正在发生。监狱这个有史以来以改造别人为目的的国家机器,正在经历五十年来最大规模的自身改造。 ●监企分离 此次监狱变革最引人注目的是进行体制上的改革,即监企分离。 早在今年4月,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江西调研时就指出:“监狱企业是改造罪犯的组成部分,是为改造罪犯服务,绝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能脱离改造罪犯的大目标去赚钱”。 黑龙江、上海、江西、湖北、重庆、陕西6个省市已经启动了监狱改造。这些试点囊括了中国的东西中部,具有标本意义。据了解,中央将为试点工作投入8个亿。 此前,第一所由司法部直接管辖的中央监狱——燕城监狱在北京以东的河北三河燕郊镇落成。一位考察过这所投资2.5亿元建成的监狱的人士说,“里面条件相当好!”燕城监狱的建筑风格融合了现代气息和中国园林风格,监狱内甚至建造了一个监狱史博物馆。 燕城监狱将主要关押中央及省部级职务犯罪的重要罪犯和外籍犯人,以及具有研究价值的普通罪犯(通过其研究各项改造手段的内在规律)。燕城监狱监狱长张金桑说,燕城监狱将作为中国监狱改革的试验田。 据悉,燕城监狱全面投入使用后,将取代公安部秦城监狱。秦城监狱将退出历史舞台变更为看守所。 司法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包括燕城监狱的建立,中国监狱改革的总目标是投资200亿在三五年内对中国监狱全部进行改造。 此次改革将把负责生产经营的内设机构从监狱管理部门分离出来,组建为局领导下的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现有的监狱企业改组为该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国外,这样的公司通常叫做“矫正企业公司”。监狱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为完全独立的两套人马。监狱和企业仅仅为雇佣合作关系。 ●监狱身上的两个“套子” 中国的监狱大多建于建国之初,据专家介绍,从一开始它就被迫长期纠缠于双重目标的矛盾当中。一方面监狱要追求教育改造犯人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还要创造监狱得以生存下去的经济价值。 1951年中央首次提出组织犯人劳动改造的初衷是“三个为了”——为了改造他们,为了不让他们坐吃闲饭,为了替国家分忧解难。“三个为了”明确了当时中国监狱的定位:在教育和劳动改造中为国家创造效益。特别是最后一个“为了”,为监狱搞生产办企业定下了调子。 “监狱从一开始就必须想办法自给自足。”长期从事监狱研究的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建安说,由于当时国家经济实力的有限,监狱获得的财政投入非常之少。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奇特的现象开始出现。正如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韩玉胜教授所言,“监狱一般挂两个牌子,一个是什么什么监狱,另外一个什么什么工厂,两个牌子挂在了同一个地方。” 在计划经济时代,监狱企业为中国经济作出了独特贡献。据郭建安透露,从建国初至1980年代末,整个中国监狱系统向国家上缴利税一共有300个亿。这在当时的国民经济底子上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由于技术含量低投入又不高,监狱企业多以简单加工型为主,如生产凉鞋、袜子、小金属器件等。企业的厂长由监狱长兼任,工人则是监狱的犯人。监狱和企业的关联在一些工厂的名称中隐隐闪现,如新生袜厂、光明鞋厂等。 在1980年代,监狱企业甚至一度遭到社会企业的妒忌。因为监狱企业有不可比拟的廉价劳动力和优惠税收政策。当时,即使没有政府拨款,监狱普遍还能够过下去,有的日子甚至过得非常好。 然而市场经济初现之后,监狱企业发现自己的路开始变得很艰难了。监狱的生产在离开了国家包活包料包销的扶持后,自身几乎没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监狱的经济效益随之越来越差。 1994年颁布实施的《监狱法》规定,监狱的经费问题应该完全由国家来保障。这一条文成为中国监狱的一大福音。“但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有的地方财政有钱就给你,没钱就不给你,或者是想起你来就给你,想不起你就不给你。”韩玉胜告诉记者。 监狱的另一个负担是办小社会。中国监狱最初是为适应当时阶级斗争的需要而布局的,大约47%地处县城甚至乡镇以下的行政区域;70%以上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当时的思路是:一定要远离大中城市,越远越好、越荒凉越好。 据一位考察过监狱的人士举例,有的监狱,干警如果出门则需要坐十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最近的公交车站。监狱成为一个与社会严重隔绝的地方。一些条件好一点的监狱,狱警们逃避单调生活的方式就是上网聊天。 布局的边远使得干警的日常生活、子女就学、干警家属就业、社会保障等等都成为监狱必须承受之重,医院、学校、幼儿园等附设机构应运而生,一个监狱俨然一个小社会。 一位在监狱管理部门工作的人说,“如果真的到监狱考察过的话,会觉得监狱不那么像监狱,它套上了一个企业,然后又套上了一个小社会。” ●积弊待除 根据管理部门的统计来看,尽管监狱系统也发生了一些影响较为恶劣的干警违纪案件和狱内案件,但基本表现稳定。郭建安所长告诉记者,中国监狱至今保持着世界上最低的重犯率。 在稳定的表面下,经过五十年的历史演变,司法部门及理论界都承认监狱系统的积弊已经很深。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也毫不回避地说,“如果这种状况继续维持不变,不但监狱的刑罚执行功能将会被严重削弱,影响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而且还会妨碍公正执法并滋生腐败。现行监狱体制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张福森所说的“这种状况”,就是指监企不分。 郭建安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对监企合一的弊端作了一个深入总结。 他认为,监企不分使监狱创造经济效益的目标背离了监狱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本质。 在新中国监狱史上,由于违背“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本质属性,片面追求犯人劳动生产效益曾造成过极其惨痛的教训。国家领导人也在不断地批评劳改系统打犯人主意、做经济文章的现象。1962年,刘少奇对劳改生产状况提出严厉批评:“这几年不是改造第一,而是生产第一,搞奴隶劳动,越搞越坏,对立情绪很厉害,生产也没有搞好。” 1999年广西罗城监狱因官员集体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犯共计60人的大案震惊全国。郭建安认为,监狱引入企业机制,必然导致腐败。罗城监狱的权钱交易就是因为生产经营的等价交换原则渗透到了监狱管理中。此外,一些监狱的个别犯人为“企业”的发展动用了监狱外力量来协助,因而在监狱内享受高于普通犯人的待遇和尊重。 ●人性化改造 司法部官员在基层调研时发现,面对即将到来的“监企分离”,各地反应有所不同。一些发达地区的人“心里别扭”,而一些贫困地区却“迫不及待”。 有专家指出,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监狱收入水平差距很大。对于中西部地区的监狱来说,改革如果全面铺开,经费全部由国家保障,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但对于那些收入颇丰的东南沿海监狱来说,此次改革会让他们产生阵痛。 面对收入可能锐减引发的“富庶”监狱管理者们的不理解,郭建安严厉地表示,如果一个队伍或干部要依靠非分的待遇来维持稳定,那这样的队伍和干部必然成问题。 据了解,监企分离后,企业为犯人的劳务支出将提高。这些费用包括犯人报酬,购买社会保险,日常生活费用及生产奖金。专家认为,相对传统监狱企业犯人无偿或低廉的劳动报酬,提高犯人的劳务收入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目前报酬标准尚在论证中。 从此次改革的指向来看,犯人的人权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中国监狱长期定位于专政工具在今天已经不合时宜。监狱实际应是人性的第二养育场,它承担着培养和重塑犯人积极人格的责任。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的监狱正在变“软”,正试图让其更人性化。北京市监狱局开始试行罪犯日常放假制度,北京市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和清河分局茶西监狱有10名犯人成为首批受益者。一些犯人在高墙里生活多年后第一次走出监狱在家中和亲人团聚。 在今年的另一个时刻,北京居民大军也从监狱走出来,回到自己居住的社区的一栋旧楼,修补损坏的垃圾通道。大军是北京首批17名“社区矫正”犯人中的一名。7月1日起,他们开始以监外公益劳动代替监内服刑的生活。这是中国司法部门正在谨慎尝试的最大胆的行刑改革———社区矫正,让犯人回到社区服完余刑。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行刑模式正在发生松动,正在向符合人性化和科学化的方向作出改进。 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韩玉胜教授说,中国传统的行刑观念和模式使大量的人在犯罪之后都被送往监狱,造成监狱压力巨大。这和我们的指导思想有很大的关系,“老是觉得严点好”。 而从各国的实践来看,行刑的目的正在从“剥夺”、“隔离”转向使犯人再社会化,使其通过在社会中受刑转变为合法公民。目前各国普遍在适用社区刑罚,使犯人在社会上接受矫正,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禁刑的适用。 从中国的传统观念来看,刑罚的目的就是惩罚犯罪人———受刑越痛苦似乎越能接近刑罚的目的。学者们认为这一思想掣肘使中国在行刑方式改革上比较缓慢。 在日本专门有一种为交通肇事犯设立的监狱,没有围墙,也没有栅栏,没有警卫,就是有房子。这些人每天早晨一个必备的功课,就是到操场的一角,站在一面大碑前忏悔———碑上刻着所有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者的名字。据说,从它建立到现在没有一个人跑过。 这或许是中国监狱可以向往的理想彼岸之一。 图: 监狱承担着培养和重塑犯人积极人格的责任肖杰 摄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