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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遭人报复山西一药监局长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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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09:20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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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西省吕梁地区药监局中阳分局局长高志全2002年10月12日被报复杀害一案,杀人凶手、20岁的吕梁高专三年级学生刘爱生被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6月8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吕梁分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有误,量刑偏轻,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日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去年9月,中阳药监分局对全县医药市场进行突击检查。9月27日,中阳药监分局会同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在金罗镇沟门上村一家名为“苏村卫生院第二门诊部”的医疗机构依法检查,这个门诊部的负责人刘兔生不仅提供不出必备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被当场查出门诊部有假药、过期失效药若干。执法人员依法对刘兔生进行了相应的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刘兔生及其家人多次阻挠执法,侮辱、谩骂高志全。
2002年10月12日,刘兔生的弟弟——吕梁高专三年级学生刘爱生和堂弟刘润兵跟着高志全一家三口来到快餐店。刘爱生在高志全的背部连捅两刀,致其大出血死亡。7个月后,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杀人凶手刘爱生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理由是“被告人刘爱生作为在校学生,由于受家人情绪影响一时气愤杀人,犯罪后认罪态度好……”。一审判决下来后,中阳县人大代表数10人联名上书,强烈质疑这一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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