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建遇古树不许动
| |
| |
2002年10月25日11:3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
|
城建遇古树不许动
确需移植要报批,并保证成活
本报讯 (记者羊华 通讯员李涛)记者昨日从省林业局获悉,针对当前城市绿化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树移植现象,省林业局将对此加强管理,杜绝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特别是严禁古树名木的移植、流转和买卖。
据悉,当前在一些地市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出现了越来越多大树移植的现象,有的古树名木移植后不能存活,让人痛心。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省林业局指出,移植大树需慎重考虑,因特殊情况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更应按分级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移植,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其成活。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