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裴军 转自搜狐 6月6日,在日本参议院全体大会上,尽管有共产党和社民党的反对,但联合执政的自民党、公明党、保守新党还是在在野反对党———民主党、自由党的鼎力支持下,终以86%的绝对多数票通过了“有事法制”相关三法案,对此小泉首相称“具有重大意义”。至此,日本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有事法制”,标志着战后日本防卫政策的巨大转变。 转自搜狐 所谓“有事法制”包括《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当日本遭到武力攻击或预测将受到武力攻击时,政府可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对应基本方针,授予首相对地方自治体的指示权和代执行权。《自卫队法修正案》明文规定当预测到敌方的武力攻击时,自卫队可以构筑防御设施,有权强征私有土地和民间物资,违反者将受重罚。《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旨在对“有事”时,增设应对专门委员会,强化安全保障会议的职能。“有事法制”的通过,使日本首相可以擎“有事”之尚方宝剑,指挥三军随时迎击“入侵之敌”或采取“先发制人”的战术,灭“假想敌”于国门之外。 转自搜狐 可以说,“有事法制”的确立,是日本政府对宪法第九条又一次成功的突破,不能不令人担心已经被抽筋去骨的和平宪法是否还能继续发挥它的和平功效,继续保持日本在和平的道路上走下去。 转自搜狐 日本现行宪法于1947年5月3日生效实施,它彻底摆脱了战前确立军国主义体制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影响,确立了“主权在民、尊重人权、和平主义”三项基本原则,其中“放弃战争”的第9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和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力,不承认国家之交战权”。这部宪法是在反省侵略战争的基础上制定的,得到了日本人民的衷心拥护,并为维护战后日本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转自搜狐 但自宪法颁布以来,护宪与修宪斗争即拉开了帷幕,围绕宪法第9条的改宪和护宪问题,各种政治势力一直在进行较量和斗争。修改宪法,为日本成为政治、军事大国扫清“障碍”,长期以来一直是日本新保守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的奋斗目标。在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和80年代,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日本曾掀起三次修宪风潮。但由于“护宪派”的有力牵制和日本民众的坚决反对,保守政党的修宪企图难以实现。 转自搜狐 进入九十年代,日本改宪的风潮愈演愈烈,无论从规模和声势上都对和平宪法构成了真正的威胁。随着日本政治的右倾化,许多人宣扬,日本不应该是“经济一流”、“政治三流”的“小脑袋恐龙”。随着改宪派阵容日趋强大,而护宪派则越来越势单力薄,加上新闻媒体和右翼势力的推波助澜,日本国内对修改宪法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改宪势力也在策略上开始实行迂回方式,对宪法第9条采取了扩大解释及模糊、曲解的手段。 转自搜狐 十多年来,在美国的默许甚至是鼓励下,日本政府总能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良机”,制定一个又一个的法律将宪法架空,向从根本上动摇宪法第9条的路线直线突进,为实现“普通国家”的目标飞速前行。1992年,日本借海湾战争之机,通过《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案》(简称PKO法案),根据这项法案,日本自卫队实现了跨出国门的梦想,这是日本防卫战略发生转折性变化的重要开端;以1994年的朝鲜半岛危机和1996年的台湾海峡危机为借口,日本进一步加强了日美安保体制,1996年《日美安保共同宣言》和1997年《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的颁布标志着日美安保体制的质变,并把日本自卫队的活动区域推向了整个亚太地区,成为日本走向世界军事大国的“战略平台”;1999年《周边事态法》的通过,大大拓宽了日美在亚太地区进行军事合作的范围;2001年“9·11”事件和之后的阿富汗战争又给日本以可乘之机,先后迅速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自卫队法修改案》和《海上保安厅修改案》,三个相关法律的通过是日本在新世纪初加速迈向世界军事大国目标的重要举措,在许多方面突破了日本安保政策和防卫方针的限制。现在,日本政府又充分利用伊拉克战争和朝鲜核危机,快马加鞭地通过了已经讨论26年之久的《有事法制》,从根本上动摇了宪法第9条“专守防卫”的主旨。 转自搜狐 确立“有事法制”的历史任务已经结束,日本政府的下一个目标自然就是彻底修改宪法,只有揭去这最后的一块遮羞布,日本才能甩掉“违宪”的指责,更加名正言顺地放开手脚,争取早日实现成为“普通”政治军事大国的美梦。在日本国内“总体保守化”倾向日盛且缺乏有效抵制力量、国际上缺乏强大舆论压力的情况下,也许就在下一次什么“战争”或“危机”发生之时,即是日本和平宪法寿终正寝的日子了。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