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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预备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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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11日16:43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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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于4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中新网4月11日电 中新社记者专栏:贪官“预备队”
中新社记者 王进昌
近年来,中国加强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各地都揪出了一批贪官,有的级别还相当高。
揪贪官大快人心,但社会各界不应仅仅把目光集中在贪官本人身上,而应看看他们的周围。
实际上,每个贪官的周围,总有那么一批人通过溜须拍马、曲意逢迎等把官员送上贪路。他们是贪官赖以滋生的土壤,是贪官不断膨胀的基础。把贪官送上刑场,送进监狱的,不仅是纪检机关和公检法系统,这些贪官身边人也是“有功之臣”。
由于他们暂时还没有触犯刑律,所以受不到党纪国法的处分,但如果这样下去,迟早他们要加入贪官的阵营,所以,不妨称他们为“贪官预备队”。
想到这个题目,是因为读了一个贪官的自述。
此位贪官名叫李铁成,是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因卖官受贿一百四十余万元于今年一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近日正在蹲大狱的李铁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其卖官法门,其中有三句话给人留下的印象最深:
第一句:“因为我是县委书记,我不想用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用起来。”
第二句:“主管干部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也都在经常揣摩我的心思,我想用谁、怎么用,他们仅从我平时对谁的表扬、对谁的批评上,也都能领会个差不多。”
第三句:“要是他们明知是违背我的意思,把肯定要推翻的人还要硬往上报,他们还能继续当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吗?”
这几句贪官的卖官法门,准确勾勒出其周围“贪官预备队”的嘴脸,也暴露出目前中国干部提拔使用中的一些弊端。
“贪官预备队”的为官特点是对个人负责,而不是对岗位责任负责。上级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上级不方便明说的,他也要揣摩意思,按上级心里想的去做,而不管上级的意思是否符合党纪国法。
之所以有这样一批官员的存在,和目前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的漏洞有关。在有的地方,干部任命往往是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这样,被提拔者会认为他的乌纱帽是一把手一个人给的。向他一个人负责,就可以保住乌纱帽,甚至平步青云。
干什么都要讲道德,当官也不例外,因此,为官者要讲些“官道”。
当官的道德,最重要的应是履行岗位责任。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规章制度,党纪国法早有规定。可“贪官预备队”们的为官之道,是把长官个人意志或人情事故之类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而岗位责任则成了可有可无的陪衬,要是与长官意志有了矛盾,岗位责任则更是要放在后边了。
由于这种官员把长官意志放在第一位,等自己成了长官,也肯定要把自己的意志放在第一位。由“贪官预备队”走向“贪官冲锋队”,同时,身边又聚集了一批新的预备队。
取缔“贪官预备队”的良药是整顿吏制。通过科学的岗位教育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各级官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人民负责、向规章制度负责,而不是向某个人负责。相信这样的机制如能很好实践,贪官的阵营将可大为减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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