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脚”执法赔偿49万
——资兴市渔政人员野蛮行政致两兄弟死亡事件调查
记者黄时中 钟腾飞 肖猛
除夕前夜,两青年悄悄来到了附近的湖里捕鱼,遇到当地执法的渔政工作人员后,被推入冰冷的水中,失去生命。事后,渔政工作人员又订起攻守同盟,否认犯罪事实。
8月,当郴州资兴市清江乡的谭永芳接到资兴市水产局的赔偿决定书时,又悲又喜。喜的是在省市政法委的督办和律师、媒体的介入下,他终于为去世8个月的两儿子讨回了个说法;悲的是,虽然说法讨回来了,但他仍不得不要面对无人养老、无人送终的老年生活。
凌晨“警报”:
两兄弟捕鱼有去无回
2003年1月30日凌晨,资兴市清江乡青草村大禾组51岁的谭永芳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此时天已露出鱼肚白。“谁这么早敲门呀”。谭永芳极不情愿地打开了门。“不好啦,出事了,康水、康林兄弟俩被渔政人员抓走了”。谭永芳的睡意顿时全消。
谭永芳的儿子谭康水、谭康林一个24岁,一个23岁。1月29日(农历去年腊月27日)晚6时,兄弟俩便驾驶小铁壳船到东江捕鱼去了。
等到天亮,谭永芳去湖边,发现湖面只剩下了谭康水兄弟定位了的纲绳,而被固定了的船则到了下游一公里外的水域。此时,谭康水兄弟的舅舅张忠辉告诉谭永芳,谭康水、谭康林兄弟先在前等山水域捕,因为没有鱼,便转到棕叶垅水域。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凌晨4时许,他和村民黄建力在棕叶垅碰上了谭康水兄弟。他和黄建力把木船划走10多分钟后,回头就看到谭康水的电灯熄灭了。不到半分钟,渔政快艇就靠近上了他们捕鱼的地方。
住在离湖面不到200米的清江乡村民李庚香则告诉他,她当时听到了争吵声,“谭康水俩兄弟肯定被渔政人员带走了”。
带钱赎人:
执法人员否认抓了人
1月30日上午,谭永芳带好钱来到大坝渔政管理站赎人。但他到达渔政站时,资兴市渔政管理站东江分站站长贺斌(又名贺晓斌)却告诉他,渔政执法人员并没有抓谭康水俩兄弟,并且执法时没有看到谭康水俩兄弟。
兄弟俩难道离奇失踪了吗?谭永芳随后报案。接到报案后,资兴市公安局东江水上派出所对谭康水兄弟捕鱼地点的附近山头进行了搜索,但均未发现谭康水俩兄弟。
调查报告:
兄弟俩是逃跑中溺死
离奇失踪案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谭康水兄弟打鱼的水域进行探照和打捞。与此同时, 2月3日资兴市政法委组织人员成成“1.30”事件调查组。
2月7日和9日,谭康林、谭康水的尸体分别被打捞上来。谭永芳发现,谭康林和谭康水的尸体上都有伤痕。
就在谭永芳对爱子身上的伤痕存在疑问时,2003年3月1日,“1.30”事件调查组《关于清江“1.30”事件的调查报告》出来了:起初死不承认见过谭康水兄弟的渔政人员承认了他们执法时见到了谭康水兄弟。
“1.30”事件调查组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综合意见:“大坝渔政站站长贺斌等人依法执行渔政管理,在查处过程中,谭康水兄弟俩怕被抓后处罚,跳水逃跑途中溺水死亡。贺斌等人当时采取了营救措施,但没有成功。渔政站的执法与谭康水、谭康林的死亡暂无证据证明有刑事上的因果联系,“1.30”事件不够立刑事案件 。”
情况通报:
公安局通知不予立案
3月3日湖南省公安厅也下达了《湖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湖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所派法医会同郴州市公安局法医于2月12日对谭康水进行了尸体检验,并为谭康林尸体外表进行了复检),结果为:虽然谭康水、谭康林尸体上存在各种痕迹,但法医分析认为,其尸体上的伤为死后伤。《鉴定书》认定两人无生前伤,系生前溺水死亡。
根据调查报告和湖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鉴定结论,3月14日资兴市政府举行了“1.30”事件情况通报会。资兴市公安局向谭永芳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资兴市政府也宣布了对“1.30”事件的处理意见:从人道出发给予救助性丧葬补助费2万元,尸体在5天内火化,对调查情况结果和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渔政执法人员贺斌当初为什么要否认看到了谭康水兄弟呢?”“如果说自己下水游不动了被淹死,必定会吃水,会满腹水,怎么谭康林胃内没有水呢?”针对调查报告和《鉴定书》中存在的疑点,3月16日,谭永芳向资兴市公安局递交了复议申请书,要求资兴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予以刑事立案,同时向资兴市公安局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并再次向资兴市政府打报告,请求政府撤销原决定。
就在申请复议和重新鉴定的同时,谭永芳找到了湖南省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及人民日报海外版湖南工作站研究员和内参记者,请求律师及记者对事件进行调查。湖南省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接受谭永芳的委托后,非诉讼代理人胡勇平到案发地点进行了调查后认为,“1.30”调查报告有重大疑点,资兴市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草率的,并递交意见书。接到律师意见书后,湖南省政法委当即向郴州、资兴方面发出了案件督办函,要求当地政法部门对案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复核。
案件复核:
四渔政人员终被刑拘
接到湖南省政法委的案件督办函后,当地政法部门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核,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4月3日,在检验出谭康水兄弟尸体上有生前伤后,资兴市公安局对贺斌、黄勇、王顺良、欧雄辉等4人进行了隔离审查,并于4月5日对贺斌等4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了刑事拘留。
4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制作了(2003)湘公刑技字030号、048号鉴定书〉,虽然对两人死亡分析结论仍为生前溺水死亡,但分析认定,谭康水左眼球处的伤痕为生前钝性外力所致,谭康林耳部伤痕生前受到过钝性外力作用的可能性较大。5月17日,经资兴市检察院批准,贺斌等4人被依法逮捕。6月16日,资兴市公安局就贺斌等的犯罪行为,向资兴市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
在起诉意见书中,资兴市公安局对其犯罪事实是这样描述的:凌晨4时许,贺斌等人先后上了捕鱼船,当时船上有两名男子(即谭康水和谭康林),一个站在船头一个站在船中间。执法中双方发生了争执,最后贺斌说“跟你们讲不清,到我们船上去讲”,那男子不去。贺斌说:“你不去,我就拖。”这时王顺良等3人也劝两人上快艇,那两人仍不动,王顺良在船上打灯照明,黄勇和欧雄辉就去拖人。黄勇去拖站在船头的人,那男子立即用手拨开黄勇的手,黄勇便用左手拖住他,右手挥拳朝他头部、肩部、胸部打,那男子也回击,在推拉过程中黄勇用力过猛把他推入了水中,黄勇马上身手去拉,但拉不到,那男子就朝岸边游去。与此同时,贺斌与欧雄辉去拖站在中间的男子,他也不配合,于是贺斌打了他两耳光,那男子叫了声“哎哟”但没有还手,但仍拒绝去。于是贺斌又打了他两拳。这时那男子看到船头的人被推入水中,很气愤:“怎么把人搞到水里去了。”于是拿起摇手就朝在旁边拖他的欧雄辉打去,欧雄辉用左手一挡,接着双手推那男子的双肩,由于用力过猛致使其仰面掉入水中,那男子落水后想靠近铁皮船,这时贺斌从船上拿起竹捞网伸入湖中打落水者,不准其靠近船,那人无法靠近铁皮船朝另个方向游去了。两三分钟后,正当贺斌等准备拆架子时,突然传来“救命”声,贺斌与王顺良迅速上了快艇朝声源处开去,发现离铁皮船20米处一个快沉没的后脑顶和挥动着的手,王顺良迅速站在快艇船头把缆绳丢过去,但丢了3次那人都没有抓绳,而沉入了水中。于是他们迅速开快艇到铁皮船上接了黄勇等回刘贤江的大船回了东江大坝。在船上,贺斌等人估计两个人沉入水中淹死了,贺斌就告诉黄勇等人如果两人淹死了,别人问起就说在船上没有看到人,黄勇等3人同意了。1月31日,贺斌又将黄勇等约出来串供。
余音未了:
水产局同意赔偿49万
6月18日,谭永芳以谭康水、谭康林被资兴市水产局委托的东江库区管理局下属单位资兴市渔政管理站东江分站工作人员,在查处偷捕银鱼过程中知法犯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向资兴市政府递交了赔偿请求书,要求赔偿包括死亡补偿金等在内共计377.741184万元。
与此同时,针对资兴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7月15日,律师胡勇平再次向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检察院、郴州市检察院、资兴市检察院递交了律师意见书,认为,贺斌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律师还认为,王顺良、刘贤江完全符合包庇罪的犯罪特征,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28日,资兴市水产局下达了赔偿决定书,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愿意支付赔偿金49.688万元。目前,谭永芳在等待法院对贺斌等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的同时,正在考虑是否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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