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一孕妇周某无缘无故遭到同行刀砍脚踢,胎儿死在腹中。16日,云梦法院经审理后对被告人胡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医疗等费用6000元的决定。自诉人周某对一审判决不服,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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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自诉人周某与丈夫在云梦县城北做酒生意。2002年2月6日晚8时许,同在一条街做酒生意的卢某、胡某夫妻俩及其亲戚共6人闯到周某的作坊,质问周某夫妻是否向公安机关举报其做假酒。周某夫妻否认,却遭到胡某等人暴打,其中1人一刀砍在周某脑部,将其砍倒在地,卢某的妹妹又对着怀有身孕的周某腹部踢了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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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除卢某、胡某外,其余嫌犯均已潜逃。周某被送到医院抢救,头部缝了5针,下身大出血20多天,经B超检查证实腹中胎儿死亡,周某因此花去医疗费用4000多元。随后,云梦县公安局法医门诊鉴定周某为轻微伤。周某不服,遂向孝感市公安局申请重新鉴定,孝感市公安局裁定周某伤情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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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胡某为图报复,组织多人对周某进行殴打,并踢其腹部,导致其腹中胎儿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伤害罪,遂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医疗等费用6000元;因卢某与周某伤害无因果关系,法院判其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