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朝涛) 昨天上午,原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胡显文,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44.5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悉,胡显文是今年9月23日广州市纪检部门公布的14名“落马”局级干部之一。 指控 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4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2000年,胡显文在广州市规划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4.5万元。 1995年,胡显文在工作中认识了某设计公司设计人员于某。两人交往后,于某便问胡有什么工程设计项目都可以给他公司,大家一起“合作”。随后天河区和黄埔区两家公司因有工程项目,按规定要将工程规划方案送交市规划局审批,正好该方案由胡显文审批。后来,胡便将于某介绍给这两家公司,于某顺利地接到该设计工程,而胡显文本身就是设计方面的专家,遂与于某一起合作“搞掂”了该设计工程。事后,于从两公司拿到设计费用,为了感激胡显文的“穿针引线”,便两次给胡送去共40万元,胡显文一概笑纳。 公诉人认为胡显文的行为已严重破坏国家公务员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 辩解 吃专业饭违规不违法 庭审中,胡显文表现得相当沉稳,思维非常清晰。他和辩护律师对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并没有异议,但对所指控的第一宗44万元受贿事实却认为不是犯罪,只认为是违反了纪律。胡的辩护律师表示,胡是一名专业设计人才,利用自己的知识与他人一起设计出一个合格的设计方案,事后得到了40万元,这是他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并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最多也只能算是违反了作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但这与构成犯罪不是同一码事。 胡显文也颇有悔意地辩解称,他只是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拿到一些钱,他也知道违反内部规定不对,但这并不是犯罪。同时,他希望法院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理。? 胡显文其人 男,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原主任,具有设计专业的硕士文化程度。2003年5月29日到广州市检察院自首,6月12日被逮捕。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