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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眼瞎吸氧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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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9日13:0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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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眼瞎吸氧惹的祸? 父母认为医院有过错索赔243万元,院方辩称诊疗首先考虑挽救生命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幸存下来的爱儿变成“睁眼瞎”,吴氏夫妇认为是在医院吸氧酿成的恶果。据此他们把增城某医院告上法院,索赔243万元。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他们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该案二审开庭。 双胞胎早产一个夭折一个病危 1997年6月18日,吴氏夫妇在增城某医院诞下单卵双胞胎,一个为“无脑儿”,出生不久就夭折了,第二个早产一个多月,呼吸困难,入住新生儿科治疗。 吴氏夫妇的儿子阿宇被安置在保温箱住了15天,经过吸氧等治疗后出院了。几个月后,他们发现儿子迎着猛烈的阳光若无其事,对眼前晃动的手指也视若无睹。儿子变成了“睁眼瞎”,他们紧张地四处求医。最后,医生诊断其病因是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难以治愈。 状告某医院一审败诉再次上诉 吴氏夫妇对失明的爱儿束手无策3年,去年突然看到《今日说法》对河南省一宗医疗纠纷案的报道,生活仿佛出现了新的曙光。他们觉得爱儿情况与那案同出一辙,都是出生后吸氧惹的祸,并非早产自身原因造成的。 他们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遂到增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城某医院赔偿243万元。 增城法院委托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结论表明,阿宇丧失视力与增城某医院在治疗、护理过程和给予其吸氧无因果关系。据此,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请。吴氏夫妇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 昨天二审开庭,吴某坚持儿子失明就是在医院吸氧超过3天造成的。他还翻出《妇产科护理学》等医学书籍说明,早产儿吸氧不应超过3天,否则会产生严重后果。 增城某医院新生儿科主任亲自出庭代理,他激昂地驳斥吴某的说法,认为医院诊疗没有过错。他表示,鉴于当时阿宇早产,胎龄才31周加4天,体温不正常、呼吸困难,必须吸氧否则就要丧命。小孩吸氧86.5小时(3.6天)后,才缓过气来。他还强调,在生命与可能产生的后遗症之间,医生必然选择前者。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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