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小南、通讯员涂莉报道: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制造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徐重阳被害案的3名罪犯犯抢劫罪,判处樊杰、丁俊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蒋才进罪亦当死,但因投案自首,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0月23日凌晨1时许,樊杰、丁俊忠、蒋才进3人在华中科大西二区,用消防斧及砖头将回家的博导徐重阳打死,并劫走徐的奥迪A6轿车、两部手机和现金9000余元。11月14日,公安机关在烟台港的“棒槌号”轮船上,将樊杰和丁俊忠抓获。其后不久,蒋才进在西安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