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琦
市建委通知指出,已发生疫情工地仍禁止人员调配流动
本报讯 从昨天开始,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人员采取有条件、有序的调配流动。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该委颁布了《关于在防控“非典”疫情期间外地施工队伍调配流动的通知》,以保证在有效防控“非典”的同时,进行正常的建设。 转自搜狐 据介绍,“非典”疫情发生后,市建委对本市工地实行了封闭式管理,“禁止工地之间人员流动调配”。但是,随着本市建设规模的进一步加大,出现了建筑劳务的新情况:一方面,由于一部分施工人员完成了所承担的任务后无法流动,又不能离京;而另一方面,有些工地需要劳动力但无来源,影响了工程进展,造成了部分停工。为此,市建委颁布上述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在采取下面措施的情况下,进行调配流动。首先,调动人员必须有最近一周体温测试记录,身体健康。调动劳动力必须在总承包单位的控制下有序进行,由专人或用专车将调动人员送往调入工地,名单必须经由所在区县建委批准,如调入人员在两周内发生疫情,原调出工地将被列入责任单位之一。其次,已发生疫情的工地,禁止调配流动。第三,按合同已经完成承包任务,又承接不到新项目的外地进京施工人员,要求返乡的,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要求返乡的,经建设、施工单位同意,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检疫合格,领取了健康证明后,方可离京。建设、施工单位要及时通知外地务工人员的原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