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昨日推出司法为民50项举措,包括“死刑犯执行死刑前可见亲属”等内容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死刑犯执行死刑前可见亲属”、“免收经济困难群众的诉讼费”……昨天,市高级法院推出了50项司法为民举措,并开始实施。 这50项措施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救助工作等八大类内容。其中有近一半举措与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诉权有关。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是“死刑犯执行死刑前可见亲属”、“免收经济困难群众的诉讼费”等内容。
据了解,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可以提出会见亲属的申请,并予以安排。“免收经济困难群众的诉讼费”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费、养老金等案件,免收诉讼费。同时,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时不预收申请人的执行费;案件执结后,按实际执结金额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