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8月16日讯 一名年仅21岁的青年被蒙上“强奸”罪被逼自杀,令人诧异的是,这起所谓的强奸(未遂)案至今还没找出“真凶”。据当地派出所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在校内发生强奸(未遂)事件,汪建安强奸女学生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本报从8月12日起连续报道了溆浦县某中心小学原校长彭某等校领导“指定”退休教师之子汪建安为“强奸犯”的事情后,在当地引起了反响,群众强烈要求为汪建安伸冤。作为此案的原告委托代理人,溆浦县司法局的法律工作者严谋德参与了事件调查的全过程。他认为,从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来看,校内根本没有发生强奸(未遂)案,因而汪建安强奸3名小学生无从谈起。他分析,事发现场没有破坏,被指认发生强奸(未遂)事件的寝室门窗完好无损,没有丝毫迹象表明这里发生过此事;校方称遭到强奸(未遂)的3名5年级女生反映情况时说,晚上寝室里一片漆黑,但看见闯进寝室的人长头发,长相极似汪建安,而汪又住在宿舍隔壁,所以怀疑是汪所为。对此,严谋德认为,既然是一片漆黑,女生在事发时惊吓不已,怎么能看清“强奸者”面貌呢?事发半个月后,校方和当事人都没有报案,直至开庭时,校方才拿出了一份3名女生提交的所谓证明。 今天下午,记者和曾参与调查此事的大江口中心派出所取得了联系。一位姓夏的民警对记者说,所里直到汪建安自杀时才了解此事,因此没有立案。据调查,当时3名女生呆在寝室里,由于汪家的住房与女生寝室相连,汪事前可能到那里去了一次,由于3名女生年龄小,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告诉校方,而校方就胡乱断定是汪所为。因此,派出所调查认定,汪没有作案的动机,校内根本就没有发生强奸案。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