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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调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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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2日01:43 人民网-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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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景兰州市民否决垄断价格
据《人民日报》11月6日报道,11月1日,兰州市区正式供热。这一天,市政府决定住宅供热每月每平方米2.8元。从供热部门提出要把供热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2.5元提高到3.7元,到物价部门批复为2.9元,又到兰州市政府最后确定为2.8元,在这一波三折的涨价过程中,兰州市民成功地对垄断价格进行了否决和改写。
面对关系到所有人切身利益的冬天供热价格问题,像以往一样,兰州市民要求举行价格听证会,但是,他们还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在听证会之前,请政府派出一个相对独立的调查机构,负责对供热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审。兰州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在调查后认为:燃煤和热电部分加权平均计算,供热成本应为每月每平方米2.84元。
《人民日报》同日配发评论指出:兰州的这次供热调价事件,不单纯是市民挑战垄断价格的胜利。这一有益探索还给人们留下了多方面的思考:垄断部门该怎样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充分依据并确定更合理的涨价幅度?市民又该如何依法进行有理有据的质询?新闻媒体怎样反映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政府部门如何协调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并兼顾社会发展?无论从哪个方面,兰州此次供热价格的调整,意义都超越了事件本身。
直 评让独立调查成为听证会的前提
价格听证会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对于消费者来说,行政机关或者垄断经营机构拥有强大的可调配资源,掌握了大量有关内部信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造成双方处于一种力量悬殊的状态,结果就是听证会变成了涨价宣布会,开会就等于举手表决,成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
当我们强调价格听证会的核心在于透明和公开时,请不要忘记,透明和公开包含两层含义:所有按信息公开原则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民众面前;可这些信息往往带有较强的专业性,普通民众很难从这纷繁复杂的各类信息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有效内容。民众面对“公开了的信息”,却面临失语的尴尬;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民众有权委托一个独立的调查机构进行调查。
兰州市民要求政府派出一个独立调查机构对供热部门的“成本核算”进行调查,就在于独立调查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调查目标明确,致力于揭示对受众有重要意义的事实真相;调查行动由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独立完成。而其成效也正如兰州市民所预期的,兰州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通过审慎而科学的调查,排除了供热部门所称的多项“成本”,给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成本核算结果。在随后的价格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正是依据调查数据,有理有据地对供热成本进行了论证和质询,最终兰州市政府确定了一个广大市民可以承受的供热价格。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11月11日 文/毕舸
观 点 垄断价应由物价部门打破
就笔者的了解,作为政府机构中的一个职责部门,设立在我国各级政府中的“物价委员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其职责就是打击价格垄断,查处哄抬物价行为,为百姓服务的。
近几年来,物价部门的权力和力量之所以不断弱化,不少百姓之所以一提起物价部门就常常误解为与那些“想提价就提价”的“垄断部门”是坐在一条板凳上的利益伙伴,其原因正在于,我们的物价部门查起小商小贩来的确是“绝不手软”,可一涉及某些垄断部门的提价、某些权力部门的乱收费时,常常“装聋作哑”。别的不说,就拿前一段时间媒体曝光的一件事为例,某市的城管大队专门成立了一个“占道费收费小组”,对市民在进行店铺屋内装修时平贴在墙面上根本没有“占道”的广告牌,收取“占道费”。而这些收费小组手中所持的收费理由正是“物价部门”发放给他的“收费许可证”。没有占道却收取占道费的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以“退款”告终。
笔者最后想要说的是,但愿兰州140万市民的这种反垄断价格的“斗争”角色将由“物价部门”来扮演。
摘编自《齐鲁晚报》11月6日 文/东方晓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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