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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交友热线诱奸少女 色狼罪大恶极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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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4日10:25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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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信息日报报道,利用交友热线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诱骗和强奸少女12人(包括强奸未遂),色狼赵汝寅可谓是罪大恶极,日前,他被江西省江门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小的才11岁今年35岁的被告人赵汝寅是新会市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但他在交友热线中却摇身一变成了大学生或者教师。
2001年4月8日下午,赵汝寅化名“阿强”,通过赵×富的介绍,认识了被害人汤××(14岁)。当晚赵汝寅带他们到会城某酒吧饮酒,其间赵汝寅让汤喝下混有安眠药的啤酒。此后,赵将众人带至其在新会市会城新桥路的出租屋,赵×富因醉酒在厅内睡着,赵则趁汤药力发作、神智不清,在房间内将汤强奸。据法院调查,从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赵汝寅以同样的手法共作案9次,其中多名被强奸少女年龄在14岁以下,最小的才11岁。
2002年2月16日,赵汝寅约通过交友热线辗转认识的黄××(13岁)出来玩,赵此时的身份是会城一名教师。当日中午,赵汝寅驾驶其小汽车去到新会市棠下搭载黄××及其堂妹(11岁),途中将混有安眠药的椰子汁给两名被害人喝下,待两名被害人药力发作后,将两人分别强奸。
时隔一个多月,4月6日上午,赵故伎重施,后因被害人来月经,才没有实施强奸,猥亵后将其送回。但就在第二天,赵汝寅以同样方式强奸了15岁的李××。
事后,由于李的家人发现李身体有异,向公安机关报案,才终止了色狼的兽行。庭上否认强奸在庭审中,被告人赵汝寅否认指控,称本案中的女子有的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告辩护律师还辩称,被告人侵犯的对象不是良家妇女,是出来“混”的女子,且被告人在侵犯她们时并不知她们是幼女,故请法庭考虑从轻处罚被告人。
被害人都是在校生但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汝寅侵犯的对象年龄在11岁至18岁之间,都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并不是辩护人所称的“非良家妇女”;本案多个被害人不足14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就算幼女愿意,只要行为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辩护人的辩护理由不成立;被告人赵汝寅以使用安眠药致人昏迷的手段强奸妇女、幼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辛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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