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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自行车胎质量有问题 原告起诉索赔三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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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6日16:50 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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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车业公司认为,由被告李霜(化名)提供的自行车轮胎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满足原告客户的使用要求,并给原告带来了损失,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将被告提供的自行车轮胎退还被告,同时要求赔偿损失3万余元。日前,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经原、被告协商,由被告供给原告自行车轮胎,原告装车后再发给客户。不久,陆续有客户反映自行车轮胎存在质量问题,均要求退货并索赔,给原告造成损失。原告曾多次与被告交涉此事,被告都不予理睬。原告无奈之下,只好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权益。
被告接受采访时表示:原告欠其货款,被告先将原告起诉并胜诉,但一直未能执行。原告以质量问题起诉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不还货款。如果车胎真的有质量问题,原告应事先通知被告,而原告称私下赔偿了其客户,因为不能出示证据所以被告不予认可。另外,存放方法、存放时间或者经风吹日晒等都可能引起车胎出现质量问题。所以,被告认为原告所称的质量问题是不能成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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