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增义)北京某公证处一名收款员崔某,利用职务之便两年间竟侵占公证收费款27万余元,当罪行暴露后便携款潜逃,昨天崔某已被朝阳公安分局抓获。 转自搜狐 家住昌平的崔某于1999年来到北京某公证处做临时收款员,在试用期的一年中因“工作敬业”、“为人忠厚”,渐渐地取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2000年公证处正式与崔某签订了聘用合同,让他负责收银工作。面对灯红酒绿的生活和身边出出进进的“大款”,对金钱的贪欲渐渐在崔某的心中蔓延开来。月工资仅800多元的崔某把黑手伸向了自己工作的岗位。不久他便发现每天收现金、开发票、向会计交账这一系列的工作中大有文章可做。单位的每笔现金收入业务都要先经他的手,每日只需把开出的发票和现金上缴财务即可,而发票的存根却可以长期放在他处保管,很少有人过问和核对,只要把现金和发票记账联少交几份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有收入了”。起初他还有些胆小,但随着前几笔小账的得手和无人察觉,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直到有一天领导发现当天的现金收入与业务量有些不符、通知他第二天拿着发票存根与会计对账,此时的崔某如惊弓之鸟,意识到自己的行径将要败露,当晚携赃款潜逃。 转自搜狐 接案后,朝阳分局经侦队经过缜密侦查于6月3日将逃窜到云南昆明的崔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累计人民币27万余元的发票330余张和被其挥霍后所剩无几的赃款。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