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毒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摄影/新华
齐齐哈尔发生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伤人事件已确认受害人数为36人
新华社哈尔滨8月9日电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近日发生一起侵华日军遗弃在华的化学毒剂泄漏事件,致多人受伤。截至目前,已确认受害人数为36人,其中门诊治疗7人,另有29人接受住院治疗。卫生部及解放军307医院的多位医学专家已赶到齐齐哈尔市,将对受害者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8月4日早4时,齐齐哈尔市某开发公司在市内的一处工地施工时,从地下挖出5个金属桶,其中一个不慎被当场挖破,桶内的油状物溅出并渗入土中。上午9时,两个民工买下这5个金属桶,并对其进行了切割,又造成两个桶内的油状化学物品外泄。这两个民工将金属桶全部转卖给当地居民区内的一家废品收购站。由于挖出金属桶的工地上受到污染的残土被清运到几处地点,造成了污染扩散。晚6时,有三人相继发生头痛、眼痛、呕吐等症状。晚8时,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
事故发生后,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出动了150多名警力控制了10多处污染源,防止了污染的进一步扩散。同时,组织医疗单位对中毒者进行紧急抢救。外交部、国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等部门也相继派人,组成调查组,了解事故原因。
经技术分析,防化专家一致认定,诱发本次事故的5个金属桶为日本侵华战争期间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桶内的油状化学物品为芥子气。
据集中收治本次事故患者的解放军203医院介绍,本次事故的受害者入院时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皮肤糜烂、头晕、恶心、呕吐、双目刺痛等临床症状,但到目前为止,除仍有三名与毒剂有密切接触的患者出现了白血球减少、骨髓造血功能减弱、呼吸困难等症状,病情严重之外,多数患者的病情已经稳定。尽管目前多数患者已经出现了好转的迹象,但由于芥子气的影响往往是缓慢的,按照权威的看法,患者的潜伏期可能是几小时甚至几个月,因此当前的医疗工作仍不能有丝毫的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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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侵华日军遗弃化武伤害
中国公民索赔案原告败诉
首起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伤害中国公民索赔案,今年5月15日在日本东京作出一审判决,5名原告败诉。这5名原告是:黑龙江师范专科学院毒气案(发生于1950.8.24~8.25),黑龙江师范专科学院医师在对被挖掘出的毒气罐调查过程中,受到其中的液体的伤害。原告:崔英勋。黑龙江省拜泉县龙泉镇案(发生于1976.5.10左右),在铁屑处理作业过程中,从炮弹中喷出的毒气液体导致作业中的农民死伤。原告:张岩。黑龙江省依兰县六街八委案(发生于1980.4.19),在自家庭院掘土的时候,铁锹突然碰到土中埋藏的炮弹导致爆炸。炮弹的残片飞进受害者体内造成重伤。原告:张喜明。齐齐哈尔市兴隆街毒气案(发生于1987.10.17~10.18),在富拉尔基区的建筑工地上发现毒气罐。医师与油罐公司的相关人员在对此调查中由于触摸和吸进有毒气体而受到伤害。原告:李国强、王岩松。此外,1995年8月29日上午10时左右,距“731”部队旧址西南15公里处的周家镇东兴村发生炮弹爆炸事件,造成当地居民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1996年12月9日,13名原告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该案尚未宣判。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迄今我国遭受侵华日军遗弃化武直接伤害者已达20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