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北京市教委主持制定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已于2月12日正式出台,与过去的守则相比,新守则更加大气,更加富有活力,尤其是原规范的第二十条删去了“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等条目,此举立刻在社会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新守则的出台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是新时代的要求,学生手册的修改成为一种必然。那么上海市的学生守则有没有紧跟时代潮流?有没有在进行着升级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教委的有关人员。
上海学生要不要“见义勇为”?
上海市教委领导坦言我市对于“见义勇为”这种行为一向是不作提倡的,青少年正处在一个特殊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缺乏对事物潜在危险的判断能力,所以常常会因此受到伤害。孩子首先要学会的是自我保护,然后才是机智救人,理智救灾。在近几年对于优秀学生的表彰中,“见义勇为”的典型案例几乎没有,表彰的重点放在了扶贫,帮困,拾金不昧上。他们倡导教会学生如何辨别是非,如何正确解决问题,如何用自己的智慧去应对不可预测的可能,更注重对学生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由此可见,在素质教育被大力提倡的今天,学会生存、学会自我保护这一重要内容已经受到教育界越来越多的重视。
现今学生守则的使用情况
在谈到北京的学生守则做了重大改动,并取得良好的反响时,教委的领导表示,其实上海近年来对于学生守则也一直在进行不断的修整,早在1995年,就已经修改了很多陈旧的条款,其中就剔除了小学生守则中“见义勇为”等的提法,而改为“遇到坏人坏事要报告”,这一条的修改与这次北京的新学生守则的修改不谋而合,而在时间上却是更超前。
1999年,上海市统一实行综合素质评定手册,这可以说是传统学生守则的重大升级,把守则中的各项条款制定成具体的要求,不再是以前形式上的条文,它运用家长,老师和伙伴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生守则的要求进行强化,使其更融入进学生的日常生活,内化于学生们的每一个行为,使学生守则更实际,更有效,更具有操作性。
中小学生守则的改革方向
教委的领导谈到,由于时代还在不断的发展,上海市的学生守则还需进行不断的完善,根据目前的形势和青少年发展的特点,当前的改革主要有三个方向:
1,由学校内部向社区,家庭进行辐射。修改时尽可能多的利用社会上各种教育资源,不仅规范学生们在学校的行为,更对他们在家庭和社会上的行为提出一定的要求。
2,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更多的从学生本身出发,挖掘其自身的资源,对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提出更高的要求。
3,针对现今学生最弱的四项品质进行强化。据广泛调查,现在的青少年群体主要以独身子女为主,这个群体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和弊病,主要欠缺为:诚信;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绿化;文明行为。新的守则将对这四方面规范作更多的补充和强化。
近期学生道德建设的举措
最近,市教委配合3月5日学雷锋活动,推出了“培养做可爱的小上海人”系列活动。并与各行各业联手,例如在公交车上组织文明乘车循访团,在各大网吧也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等等,每时每刻对于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引导,在加强学生道德规范的同时,也影响成年人们的行为,推动全社会的道德建设。
作者:闵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