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WIPO在北京签署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2002年5月22日08:14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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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21日讯(记者李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框架协议》今天在北京签署。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共同在协议上签字。
这一旨在加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全方位合作与交流的协议,共包括了合作与磋商、合作领域、技术援助、实施、修改、评价、期限与终止、生效8条内容。协议中规定:“缔约双方同意以适当的方式向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援助。”这表明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南南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
根据这一合作框架协议,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的优先领域包括:与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国际专利制度议程和改革专利合作条约的进展;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信息的传播与利用;因特网发展引起的知识产权问题,如电子商务和域名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运用;促进版权及其相关权的保护和集体管理,促进商标及其相关标记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执法;知识产权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这些优先领域的确定是切合中国国情和目前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现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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