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苏娟) 昨日,江苏省卫生厅确定了首批13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集中收治医院。
据介绍,为健全全省非典医疗救治体系,加强组织管理,江苏省卫生厅决定对非典病人实行集中收治。目前要求全省13个市都要在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首批集中收治医院,集中收治医院应全部腾空,作为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专用医院,不得同时收治其他病例。以下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首批集中收治医院名单:南京市第二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宿迁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