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联合国5月15日电(记者杨志望)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15日在安理会专家会议上散发了一份关于取消联合国对伊拉克制裁提案的修正案。与原提案相比,修正案在联合国的作用、伊石油收入的管理等关键问题上没有作实质性修改。 转自搜狐 修正案对联合国伊拉克问题特别协调员的职责新增了一些规定,要求他参加管理伊拉克石油收入国际顾问团,并定期向安理会汇报工作。但修正案仍未就特别协调员如何参与战后伊拉克的政治安排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 转自搜狐 修正案将管理伊石油收入的“援助基金”改名为“发展基金”,并进一步明确了国际顾问团的组成。根据修正案,国际顾问团将由联合国特别协调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干事、世界银行总裁和阿拉伯社会经济发展基金组织总干事等人的代表组成。但这笔“发展基金”如何使用,仍由美英来决定,国际顾问团的职责仅限于任命该基金的独立审计员。 转自搜狐 关于伊拉克的外债问题,修正案提出,伊外债问题应通过诸如巴黎俱乐部这样的多边机制来解决,在伊政府成立和伊外债得到调整之前,联合国成员不得对伊“发展基金”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转自搜狐 修正案仍要求立即解除除武器禁运外的所有对伊制裁,在4个月内逐步取消目前由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代管的“石油换食品”计划,并承认美英对伊拉克的合法占领。 转自搜狐 美英西三国9日向安理会提出了取消对伊制裁的决议草案。在就该提案进行的多轮闭门磋商过程中,安理会其它成员提出了大量问题,希望美英就联合国在战后伊拉克的作用、伊石油收入的管理,以及战后联合国对伊武器核查等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和澄清。(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