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报道,今年4月1日起,患者与医院之间的医疗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患者将不再需要首先承担举证义务,而由医院证明自己“无过错”,如果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并赔偿患者损失。这一举证责任倒置的新规定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市民对此有人称快有人担忧。市民:有人称快有人疑虑 接受记者采访的大部分市民都表示欢迎该规定的出台。由于对医疗专业知识的一知半解,普通老百姓很难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拿出强有力的证据。面对壁垒森严的医院制度与浩如烟海的内部规章,就算请律师咨询,也往往无功而返。 一名姓蒋的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母亲在广州某医院抢救,医生却让他到外面的药店买药,他怀疑因输入变质的白蛋白导致了母亲的死亡。可当他要求该院医务科复印病历时,却被告知按规定不可复印。蒋先生非常无奈。他表示,如果按新规定由医院举证,也许当时自己的压力就不用那么大。 也有一部分市民对新规定表示怀疑,医院更容易“黑箱操作”。有市民指出,医院作一个证明自己无错的鉴定,从检验到盖章都是小事一桩,即便要拿到什么鉴定中心做检验,也都是同一个系统内,很容易疏通关系。法官:患者并非不用举证 记者采访法院法官后了解到,新规定并不代表老百姓就不用再举证了,患者一方仍需要提供两种事实证据:一是患者的确在该院治疗,诊治前并无伤残或死亡的因素;二是患者的身体受到治疗损害的结果。法官认为,新规定实施之初肯定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因此还有待在实践中完善。医院:不会有太大影响 新规定的实施会引起投诉激增,给医院带来更大的麻烦吗?一些医生承认,实施初期应该会出现这些情况。因为医疗行业不像修路,材料没达到什么标准就可判定不合格,人在患病过程中,变化非常大,医术再高明,医生也是人而非神。因此不排除有“无理取闹”的患者出现,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医院的工作量。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启敏院长则认为,新规定对医院的冲击其实并不大。因为有信誉的大医院本身也是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心态来面对医疗纠纷的。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又不承认,只会损害医院的声誉。王启敏称,应该承担责任的,医院绝对不会颠倒黑白,而没有责任的也不会枉认。(记者李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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