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叶紫报道: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近日就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缴纳救治费用有关问题发出紧急通知,规定如下:
医院要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规定,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严禁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病人。
发热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免办挂号手续,先就诊;初诊为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后,不再由患者缴纳检查、检验等有关费用,实行记账制。普通患者补交各项费用。
非典患者住院或留院观察时,免交住院预交金等一切费用,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留院观察或入院治疗。对于参加了医疗保险的患者,医院应及时通知该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救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也采取记账的方式,患者无需逐项缴纳各项费用。
患者康复出院时,由患者或其家属对院方提供的诊疗、住院记录与费用清单进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