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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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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7日11:18 京报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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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市部委办局、各区县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蔡赴朝,副市长林文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各委办局、各区县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北京筹办2008年奥运会,北京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权威、规范的新闻发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强化北京的对外宣传为重点,逐步建立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
《意见》要求,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的机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各区县政府都应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市委各部委办、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公共行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参照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负责安排本部门新闻发布的内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安排记者采访。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
林文漪指出,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要统一认识,迅速落实,明确职责,形成制度,强化外宣意识,积极主动发布,争取在第一时间把权威、准确的声音传播出去,进一步树立北京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为北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蔡赴朝在讲话中说,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创新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要紧紧围绕优化、创新北京发展环境这一任务,树立北京高速发展、充满活力的形象,让世界上更多的人了解北京、亲近北京、投资北京、融入北京。要加强对新闻发布的领导,新闻发言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效运用新闻发布载体,为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上,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市公安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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