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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千余万元 一“老总”被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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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0日07:38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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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青 云 实习生 何 蕾虚报注册资本、伪造银行单据,骗取贷款百余万。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虚报注册资本案,陕西西部铁塔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社利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送上法庭。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刘社利于1998年3月利用假身份证注册成立了陕西忠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9万元。2000年6月和11月,刘社利在无资金的情况下,与西安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楼合同书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称自己要出资1767万余元,购买该公司位于西安市德福巷10号综合楼,并骗住进去。在此期间,刘社利用合同书及伪造的森源公司购楼收款收据和商业银行进账单,到陕西先锋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在省工商管理局进行了公司变更登记,将原忠豫公司更名为陕西西部铁塔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66万元,其中虚报注册资本1597万元,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1年1月,刘社利又经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用“铁塔公司”及刘力的名义虚报了366万余元,又注册成立了陕西华亨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后他利用“铁塔公司”和“华亨公司”名义先后贷款150万元,至今无力偿还。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刘社利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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