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运输车污染突出新规定不达国家标准将报废
2002年7月17日08:08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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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郄建荣)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环保标准和法规,日前,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改善农用运输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的通知》,以解决当前问题比较突出的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的农用运输车尾气污染、噪声超标问题。
据调查,目前,我国农用运输车普遍以柴油机为动力,其各种污染物的单位功率时间排放量要比柴油载货汽车高出一倍,其中单缸柴油机的农用运输车存在的污染问题更加突出。统计数据表明,到去年底,农用运输车社会保有量已达2200万辆,其中80%左右装配单缸柴油机。
两部委发出的通知要求农用运输车出厂时,自由加速烟度限值与噪声必须达到《农用运输车自由加速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和《农用运输车噪声限值》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与农用运输车配套的单缸柴油机必须全部安装燃油量限制装置,发动机生产企业在对限油器进行调整时,柴油机的烟度、噪声、尾气排放值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安装的限油器必须有防止拆卸的装置和标记。从8月1日起,没有安装限油器的单缸柴油机不得用于农用运输车的生产。
通知指出,对于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农用运输车要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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