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双武 3月15日,一起盗用全国人大代表姓名的侵权案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达成庭外和解。被告人傅中武停止侵害原告梁建国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并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梁建国,湖北省随州市万和镇农民、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为人仗义执言,多年来运用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帮助了许多素不相识的人。但在去年,梁建国被一起名誉侵权纠纷折腾得心力交瘁:竟有人盗用他的姓名,向中央和省里领导告假状。梁建国说:“我做了一辈子好事,没想到名誉就这样被败坏了。” 事情的经过是,2001年5月,一封落款为“随州市万和镇全国人大代表梁建国”的告状信摆在了当时湖北省委主要负责人的案头。信里反映了随州市洪山镇傅中武、胡庆梅两位同志的人事问题。时隔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也收到同样内容的信。 信中说,傅中武、胡庆梅原是随州市委党校99届全日制大专班的学员,根据随办发(1997)67号文件,他们毕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录用公务员标准办理招干手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分配到乡镇工作。”而傅、胡两人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最后被分配到洪山镇教管站。他们认为这一分配违背了文件精神,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未果。信中还反映了“在革命老区洪山镇居然存在卖官、买官的怪现象”、要“坚决抵制用人制度的不正之风,打掉保护伞,还人事用人的本来面貌”等内容。 2001年6月,随州市曾都区组织部和人事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专项调查。 “信根本不是我写的,哪像我的笔迹?”看到这封署有自己姓名的告状信后,梁建国非常气愤。他说,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只会实事求是说问题,不会发牢骚,更不会捕风捉影,而且肯定会用人大代表的专用信笺,并盖上私章。 调查组在核查中发现,信的执笔者的确不是梁建国,而是镇教育站工作人员傅中武。调查组还查明,傅中武信中所反映的洪山镇“买官、卖官怪现象”并未查出事实依据。 傅中武为何不盗用其他人的名字,而偏偏选中了一个连“村官”都不是的农民梁建国呢? “乡亲们都知道有困难找梁代表,他说话管用,盗用他的姓名,只是想引起领导重视,早日解决问题。”傅中武说。 在当地农民眼里,梁建国是一位敢于仗义执言的人大代表。他尊老爱幼、舍己救人、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就连外省的农民遇到什么难事儿,也千里迢迢到随州市来找“梁代表”。 “盗用梁代表的姓名,对他的名誉造成影响,我感到很内疚,但也是迫不得已!”傅中武告诉记者,他曾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却没能得到满意的结果。看到洪山镇教管站有两人被调到镇政府任职后,心理不平衡,情急之下,才采取了盗用他人姓名的过激行为。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群众相信我比什么都重要。但这件事给我的压力太大了,我只要求尽快恢复名誉,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梁建国说。 据梁建国的免费代理律师戴武超介绍,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假冒他人姓名,若反映的内容虚假,则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若反映的内容属实,则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 戴武超忠告傅中武,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反映问题一定要采用合法的程序和方式。傅中武说,直到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触犯了法律,是自己对法律的无知酿成了严重的后果,今后要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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