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晚上,陈某与同事聚会,席间推杯换盏,喝了个酣畅淋漓。酒后陈某觉得意犹未尽,便决定与同事去发廊舒松一下筋骨。几个人经过一番选择后,进了一家发廊,陈某一眼就看中了坐在里面的一个漂亮女孩,便大大咧咧地让女孩给自己洗头,但该女孩却不理不睬。 转自搜狐 陈某又叫了一遍,这时,屋内另一名男子说,那名女子是其妹妹,不是“小姐”,也是来发廊消费的。但陈某就是不信,硬是要该女孩为他洗头。在再次得到同样答复的情况下,陈某开始骂骂咧咧,而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很快双方就吵打在一起。与对方一起的江某悄悄地从里屋厨房内拿出一把水果刀,趁喋喋不休的陈某不注意,一刀划向陈某左脸部,陈某当场捂着脸痛得大叫,鲜血瞬间就从手指间流出。就在双方欲大动干戈时,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才阻止了事态的扩大。 转自搜狐 伤人的江某虽然被秦淮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但陈某脸部受伤,恐怕好长时间没“脸”见人了。可见,这酒还是少喝点为好,喝多了伤肝,出了事还要伤“神”。“酒是穿肠的毒药”,这句古话讲得还是不无道理的。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