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8日电 儿子不幸患上了急性白血病,为了拯救他的生命,父亲假借离休干部之名,采取涂改、伪造单据、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单位医药费26万余元。结果,涉嫌触犯贪污罪的父亲被推上了被告席。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11月5日,原贵阳中医学院卫生科科长何祥明因涉嫌犯贪污罪,被推上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幼子突患白血病
59岁的何祥明负责贵阳中医学院教职工、学生、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2000年10月底,其在省外某大学就读的二儿子何××被查出患了急性白血病。
危难之际,贵阳中医学院教职工自发为何××捐款3万余元,该院还以单位名义,借款5万元以解何家燃眉之急,何××就读的学校也替其报销了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也向何××理赔了4万元。
儿子的病成了何祥明一家人生活的中心,何祥明一边向儿子隐瞒病情,一边带着儿子四处求医问药,巨额的医疗费用渐渐让何家不堪负担。也就是从那时起,何祥明将手伸向了公家的钱箱。
涉嫌贪污被起诉
2002年1月18日,贵阳市公安局将何祥明刑事拘留,同年1月29日执行逮捕,案由是涉嫌贪污。
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01年2月至9月,被告人何祥明利用职务之便,假以单位已故离休干部朱某之名先后涂改、伪造北京人民医院等医院收费单据4张,共计金额13万余元。之后,何祥明将以上单据拿到省卫生厅审核报销,将13万余元人民币据为己有。2001年9月至11月,被告人何祥明采取上述手段,假以该院原党委书记之名先后伪造医院收费单据,共计金额8万余元,在审核报销后,将这笔钱据为己有。2001年8月,被告人何祥明假以单位原副院长廖某某之名,购买了价值5万余元的西药,将四张购药发票拿到单位审核报销,将4万余元据为己有。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何祥明采用以上虚报冒领手段获取的赃款全部用于供其儿子治病及家庭生活等费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祥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医药费共计261473.4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请求法院依法惩处。
被告请求从轻处理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何祥明基本上都予以承认,但他辩称,公诉机关指控的赃款他全部用在了为儿子治病上,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等其他用途。
何祥明在庭上说,“我不是故意犯罪,作为一个医生,我要救一条性命,作为一个父亲,我要救我的儿子,我不能看着他死啊……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理。”何祥明一边说一边抹泪。
公诉意见饱蘸深情
法庭上,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说:“翻开被告何祥明的历史,并非贯有劣迹,而曾经是勤勤恳恳、事业有成……今天何祥明站在被告席上,在剖析自己的犯罪根源时,将一切过错归咎于为儿子治病。其实,对于何××生病一事,周围的人们奉献了极大的关注和爱心……何祥明本还可以通过更宽广的渠道获得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但他却选择用极端狭隘的犯罪手段来解决家庭困难……这一极端行为也让家人陷入更大的痛苦中……不论理由多么堂皇,动机多么单纯,都绝对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践踏法律者,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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